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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哈尔滨市卫生事业继续发展。截至1990年末,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卫生事业机构941所(不含个体、联合),比上年增加18所,增长1.95%。全市共有医院226所,比上年增加5所。其中,县级及县以上医院126所,比上年增加2所;乡卫生院60所(另有不设床位的乡卫生所1所),与上年同;其他医院40所,比上年增加3所。
全市有医疗床位27 474张,比上年增加218张,增长0.8%,其中医院床位发展到24 827张,增加160张,增长O.65%。
全市共有卫生专业工作人员48 883人,比上年增加1 422人,增长率为3%。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6 389人,增加788人,增长率为2.2%。全市平均每干人有卫生技术人员8.99人,比上年增加0.14人。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12 028人,比上年增加890人。全市有医生(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中医士、西医士、其他中医)15 482人,比上年增加198人。护师、护士11 488人,比上年增加942人。
全市有中医医院10所,中医医院床位1 128张,比上年增加55张。共有中医中药人员3 564人,与上年相同。
全市诊疗人次达2 532万人次,比上年减少671万人次,下降12.18%。平均每天有11.08万人次到医院、门诊部(所)、村卫生所就诊。全市医院入院人数为392 421人次,比上年减少33 622人次,下降7.89%;平均每天收容1 075人住院治疗。医院出院病人治疗有效率为95.5%,上年为95.8%;医院出院病人病死率为1.97%,上年为1.83%;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9.71%,上年为90.42%,据对118所县及县以上医院统计,门诊收治诊断与临床确定诊断符合率为97.70%,上年为97.81%;临床初步诊断与临床确定诊断符合率为98.46%,上年为98.67%;临床确定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为95.73%,上年为96.77%;临床确定诊断与尸检诊断符合率为91.38%,上年为94.24%。综合医院门诊危重病人抢救1.6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1.6%;门诊抢救成功率达98.09%,上年为97.46%。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手术次数5.09万人次。上年为4.9万人次,增加2.3%。无菌切口甲级愈合率达99.03%,上年为98.69%;无菌手术化脓率为 O.09%,上年为0.15%。
全市医院开设家庭病床16 105张,上年为18 680张。各级各类疗养院共收疗养人员9 170人。上年为9 496人。
全市有卫生防疫站13所,卫生专业人员1 555人,上年为1 592人;专科防治站、所18所,卫生专业人员683人,上年为698人;妇幼保健站、所9所,卫生专业人员334人,上年为301人。
婴儿死亡率17.73‰,上年为16.80‰;新生儿死亡率15.34‰,上年为14.36‰。1986年至1990年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男69.50岁,女73.63岁。(附表)(刘宝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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