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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以总体目标和系列工作指标为宏观引导,以分级管理为质量控制手段,以优生优育为主线,重点突出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孕产妇死亡率城市为2.42/万,农村为1.9/万(上年城市为3.1/万,农村为2/万);围产儿死亡率城市为13.62‰,农村为20.99‰(上年城市为18.5‰,农村为29.9‰),2 500克以下婴儿发生率控制在3.16%,上年为2.9%;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为2.02/万,上年为1.46/万,节育手术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事故已连续10年为零。
新生儿死亡率城市为15.34‰,农村为19.96‰(上年城市为14.36‰,农村为27‰),婴儿死亡率城市为17.73‰,农村为24.44‰(上年城市为16.8‰,农村为30.7‰);小儿佝偻病发病率为16.89%,上年为14.3%;小儿贫血患病率为11.55%,上年为13.1%;小儿身高超均值城市达到64.0%,农村为53.5%(上年城市为61.54%,农村为46.92%);体重超均值城市达到63.5%,农村为54.9%(上年城市为62.64%,农村为54.82%),连续保持达到全国城市儿童保健工作甲类管理标准。
年初,成立了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哈尔滨分会。市卫生局召开了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会议暨香坊区妇幼保健工作现场会。对全市所有节育手术网点和人员进行了考核,合格者发证,凭证开业,持证上岗。加强定期监测与指导,提高了节育手术质量。按照"哈尔滨产科分类标准”对全市主要产科单位进行了抽查,全市二、三级产科单位已有46家。开展了死亡孕产妇和围产儿死因评审工作,提高了围产期保健质量,降低了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市卫生局会同市教委、市妇联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哈尔滨市幼儿园(托儿所)分级标准》,将儿童保健的要求纳入共同监督管理规范。组织市、区两级卫生技术人员对全市近千个园所进行了综合评审。进入等级的共有350家园所,其中1级65家,2级116家,3级169家。市卫生局与市儿少工作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哈尔滨市儿少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将儿童保健工作纳入全市发展规划。(刘宝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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