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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4月28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市。5月3日,哈尔滨市政
府正式成立。6月,哈尔滨市公安局成立外事科,下设外事股、执照股,科长田祺。主要工
作职责是:管理外侨户口,外国人登记结婚,办理外侨迁出迁入等。
7月16—21日,召开了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通过了哈尔滨市政府施政纲领,决定市政
府设立社会局、卫生局等六局一部一秘书处。秘书处设外交科,外交科工作由市长直接领导,
组织工作归秘书处领导。外交科科长杨翰香、副科长孙刚犁。外交科主要任务是,办理一切
对外交涉和对外关系事项。社会局内设外侨科,外侨科科长钱子修。外侨科主要任务,“保
护各友邦侨民生命财产之安全,严格管理日、德侨民,任何国籍之侨民均应遵守政府之一切
法令和负担市民应负之义务”。外侨科的具体工作是,维护外国侨民在我国的合法权益,处
理外侨出入境手续,对外侨宣传贯彻外侨的政策,教育外侨遵守政府法令,只要不从事破坏
活动,不反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政府对其与中国人民一律看待。7月22日,哈尔滨市政
府设立日侨管理委员会,主任马英林。该会主要任务,负责日侨遣返工作。在日侨大批遣返
后,负责对未遣返的日侨的管理工作。1948年4月撤消。
1946年10月,市政府决定撤销市公安局外事科,将外事科工作人员和全部业务工作调市
政府秘书处外交科。11月,秘书处外交科改名为外事科,科长孙刚犁。1947年5月,又恢复
市公安局外侨科。原属市公安局外侨科的工作业务划归市公安局外侨科。1948年12月,市政
府决定撤消外事科,将原外事科、社会局外侨科合并到外侨事务处,开始进行市外侨事务处
筹建工作。
1949年1月,成立日本人管理委员会,归民政局领导。
外侨事务处 1949年5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改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成立哈尔滨市人
民政府外侨事务处(简称外事处)。下设秘书室、外侨科,后又增加日管科、联络科。外事
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市长指示对外进行交涉与联络,对内了解与研究各有关局对外侨政策的
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对外侨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工作;指导和宣传、管理日本人有关事宜;
代东北人民政府外事局办理出国手续及发给出国护照。同时,设立了哈尔滨市外资管理委员
会,市计委主任为主任委员,外事处长为副主任委员,主要管理哈尔滨市外侨工商企业。10
月,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观兼外事处长,杨佐青为副处长,12月15日
外事处正式对外办公。12月15日,任命杨佐青为处长,张观不再兼任外事处处长,陈克为副
处长。
1951年6月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外事工作的几项规定》规定:对外国驻哈代
表机关交涉联络时,应统经市人民政府外事处交涉联络解决,其他部门不得直接与之交涉联
络,各工商、税务、专卖、公安、法院、文教、房产处等单位,有协助并检查之责,遇有重
大问题时,应通知外事处。
9月7日,松江省人民政府建立省人民政府外事处,并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处合署办
公,省、市外事处受省、市政府领导,负责全省、市范围内的外事和涉外工作。办公地址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楼内。省、市外事处在业务上以哈尔滨市为重点,同时兼管松江省的外事
工作,按省直属处建制,其组织机构、干部配备均按省直属处级单位对待。日常机关工作,
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有关外事工作联系、涉外事务处理等项属于哈尔滨市的,以
市外事处名义办理;涉及省的,以省外事处名义办理。市人民政府外事处下设秘书室、调查
研究科和外侨事务科。
1952年1月18日,省、市外事处办公地址由市政府办公楼内迁至地段街133号(现黑龙江
省美术馆)。
1954年6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8月4日,松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处改组为黑龙江省
人民政府外事处,仍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处合署办公,其隶属关系、职能不变。主要任
务:代表地方政府和外交部同外国驻中国领事馆和其他外国相当机构交往,交涉办理相互间
的一切事务,建立和加强友好合作关系;接待到本省、市参观的外宾;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
关涉外事项;办理护照、签证、认证的事宜;加强对边防、港口等外事方面的工作。改组后
由杨佐青任处长,刘俊良为副处长。两人同时分别兼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处处长、副处
长。1956年6月,荆志坚任副处长。
外事办公室 1958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黑龙江
省人民委员会暨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副省长于天放兼外事办公室主任,杨佐青、
荆志坚、白耘任副主任。按照中央规定,新成立的外事办公室是地方政府管理外事工作的总
口。在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和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管理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
的外事工作。主要任务又增加了边境管理,地区性的对外贸易,有关对外国专家、实习生的
管理工作。
同时,省、市外事处合并到省、市外事办公室,即“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暨哈尔滨市人
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
省、市外事办公室下设5个组:秘书组、国际活动组、宣传组、领事工作组、侨务工作组,
编制28人。1959年又增设了边境地区工作组。杨佐青为外办副主任兼外事处长,荆志坚、白
耘为副处长,办公地址移到南岗奋斗路316号,外事办公室的干部关系均由市人委管理。
1959年12月,省、市外事机构分设,成立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
1960年5月,省、市外事机构又合并,编制人员为33人,省、市外事办公室和外事处下
设秘书组、组织指导组、资料宣传组、交际联络组、侨务组。5月16日,杨佐青任市人委副
秘书长,免去其省、市外办副主任、外事处长职务,任命荆志坚为省、市人委外事处长。
9月,省委调整了外事机构:把由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管理的外办编制、机构、日常机
关工作、干部关系以及党的关系均划归省人民委员会和省委直接领导;外事处与外办合并为
一个机构,对外仍保留省人委外事处与哈市人委外事处名义,领事业务以外事处名义。11月
7日,改称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归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省委
秘书长宗克文兼外事办公室主任。
1969年7月5日,为了加强对外宾接待工作的领导,经市革委会讨论决定,成立市外宾接
待工作小组。组长为市革委会常委唐桂生,副组长为市革委会办公室主任文志斌,工作人员
3人。
外事组、外事处 1970年5月,中共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核心组决定成立市革命委员会
办公室外事组。5月25日,任命张殿胜为市革委办公室外事组副组长。1971年11月12日,任
命王文忠为市革委办公室外事组组长。
1973年6月30日,省革委决定哈尔滨市革委办公室外事组机构撤消。哈尔滨市的外事工
作合并到省革委外事办公室。
1977年1月,经省革委批准,组建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外事处,为市直属处级单位,编
制10人,办公地址在道里区兆麟街37号。
市外事办公室 1978年12月18日,根据《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关于更改地方外事机构名称
的请示》精神,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市革委外事处改为市革委外事办公室,按局级机构配备领
导干部,编制12人。主任万国勤。其主要任务:代表地方政府同外国驻中国领事馆和其他外
国相当的机构交往,交涉办理相互间的有关事务,建立和加强友好协作关系,接待到哈尔滨
参观访问的外宾,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涉外事项;负责选择确定参观点,协助和督促有关
部门加强对参观点的建设和整顿,提高参观点的接待水平;对外开放单位统一管理;协助宣
传部门对全市群众进行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教育;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外国侨民;负责开展友
好城市活动的组织工作和到哈尔滨市的对外友协、友好团体和群团组织的代表团和新闻、电
视、摄影、拍片、录像团体的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技术人员、留学生、
实习生,接待到哈尔滨市办理领事、侨务事务的使领馆人员。
1980年1月,市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改为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9月5日,市编委批
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内设3个处:秘书处、接待处、宣传联络处。
1984年3月,外事办公室机构进行了调整,改设为4个处:秘书处、日本亚洲处、欧美苏
联处、宣传联络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制订的外交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检
查全市各涉外部门执行外事政策、外事纪律的情况,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负责对外
友协哈尔滨市分会对外开展民间交往活动的日常工作;代行哈尔滨市中苏友好协会的日常工
作。
1985年8月,哈尔滨市旅游局成立,与市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副局长赵喜辰。10月,
外事办公室成立领事专家处,编制2人。
1986年8月,市人民政府决定市旅游局与市外事办公室分设。
1988年11月10日,根据《深化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
市编委批准了市外事办公室提出的编制、机构的具体方案,设7个处,编制38人。
市外办的性质是市政府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是全
市执行外交政策和处理重要外事工作的归口部门。
基本任务是:在市委和市政府以及外交部的双重领导下,在省外办的指导下,贯彻执行
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处理
全市的地方重要涉外事项。同时,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对外友好协会和
市中苏友好协会的对外友好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调各部门的外事和涉外活动;
了解掌握涉外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重要
外宾和各国外交人员以及外国记者;负责审查会签哈尔滨市各部门派遣出国团(组)和人员
以及邀请外国和港澳地区人员来哈尔滨市访问的申请报告;办理哈尔滨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
照和来华访问的外国人士的签证函电以及其它领事业务;负责管理哈尔滨市与外国开展友好
城市、友好基层单位的活动;负责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及各类外国专家、华侨和港澳台专
家以及有关工商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和向国外派遣实习培训人员的工作;负责哈尔滨市对外开
放单位的开辟、调整、使用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负责有关外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积
累工作;负责市对外友好协会和市中苏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1990年7月17日,市编委批准成立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事办公室,
下设2个处:外国专家处、出国培训处,增加编制6人。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
要任务是在市政府和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领导
小组办公室的双重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引进国外智力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
制定哈尔滨市引进国外智力发展规划;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和工商企业向国外派遣实习培训人
员工作;协调指导各类来哈外国专家,海外华人专家、华侨和港澳台专家工作;督促检查全
市各部门和单位的智力引进工作;处理全市智力引进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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