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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颁布《癸卯学制》,曾在中国施行1200多年的科举制
就此废除。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滨江县出现了第一所小学堂,并相继办起5所小学
堂,哈尔滨开始了兴办新学的历史。1920年以后,中国政府成立东省特别区,回收教育事业
的管理权,在多年被俄国残余势力把持的“自治市”(俄国人统治哈尔滨的工具)和铁路附
属地办起了中国人中、小学校,使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在哈尔滨得到了发展。
东北沦陷后,特别是1938年敌伪施行“新学制”,哈尔滨市中小学被纳入了殖民地奴化
教育的轨道,日本帝国主义者野蛮的向中国青少年进行“民族同化教育”,妄图从心理上消
除中国人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但是,敌人的罪恶行径始终遭到爱国师生的坚决反抗,
1936年哈尔滨教育界有20多位爱国志士为中华民族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46年哈尔滨解放,党和民主政府团结普教战线全体同志肃清了敌伪奴化教育的残余影
响,全力发展和建设新民主主义的人民教育事业,并实现了普通教育的正规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遵照党的教育方针,哈尔滨中、小学教育向广大劳动人民子女
敞开大门,为劳动人民子女入学读书创造了方便条件,普教事业迅速发展。1966年,市区小
学发展到348所,小学在校生45万多名,儿童入学率达87.8%。中学137所,学生11万多名。
在这个时期,党和政府重视发动全体教师学习、借鉴苏联社会主义教育经验,提高教育、教
学质量,促进青少年一代在德、智、体各方面健康成长,胜利完成了为上级学校培养合格新
生,为国家输送合格普通劳动者的双重教育任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市中、小学教育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教育要面向
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
新人的培养目标,从改革考试制度入手,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与领导等领域进行了“整
体改革”。重视启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各科教学和全部教育活动中注重
从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出发,探索施行“快乐教育”,让学生在生动、活泼、主动的氛围
与环境里学习知识、接受教育、健康成长。与此同时,加强了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国情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整体改革”有力地冲击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
推动普通教育事业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化与过渡,使中、小学教育适应为社会
主义建设新时期培养“四有”新人的客观要求。在改革实践中取得许多新的教育、教学经验,
得到了国家教委的肯定和赞扬。此间,学前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校外教育建立了市、区、街
三级活动阵地,出现了校外教育管理机构,形成了校外教育的队伍,构成了学校、社会、家
庭三结合的教育体制。特殊教育事业也迅速发展,由过去的一所聋哑学校发展为弱智学校、
残疾人学校、工读学校等较完整的特殊教育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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