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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教育》
 
 
第三篇 师范教育、普通高等教育
 
 
第二章 普通高等教育
 
 
第三节 教  学
 
 
  中华民国时期,高等学校设公共课和专业课。当时哈尔滨中俄工业大学机电工程系开设
48门课程,其中公共课有中文、解析几何、画法几何、制图、微分、积分、物理、化学、理
论力学、计算学与会计等10门;专业课属电气类的有12门,机械类有18门,建筑类有6门,
企业管理类有2门。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开设公共课有国文、化学、外国语、体育等;专业
课有解剖学、组织学、生理学、微生物学、病理学、药物学、内科学、外科学、耳鼻喉科学、
眼科学、产科学、妇科学、精神病学、小儿科学、法医学等。东北商船学校公共课有10门,
专业课中有轮机科6门,驾驶科8门,领航科4门。
  东北沦陷时期,伪满政府颁布的《大学令》和《大学规程》中,高等学校分设共同课和
专业课。共同课有国民道德(1937年以后为“建国精神”)、国语(满语、日语)、外国语
(英语、俄语、德语)、体育、军事教练等。其中,国民道德、国语为必修课,列入各类院
校课程之首。1942年实行“战时体制”后,“勤劳奉仕”列为必修课。专业课以基础课和实
践课为主,所设课程仅相当于日本国内专科学校的水平。
  解放战争时期,各高等学校把思想改造放在首位,侧重学习国共问题、中苏问题、美苏
问题、国际主义与民族主义等。
  1949年8月,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号召高等教育“学习苏联”,哈尔滨工
业大学采用苏联高等学校的办学制度,本科全部使用苏联高等学校课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根据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学习苏联教育
经验,改造旧教育、建立新教育制度的要求,哈尔滨各高等学校参照苏联高校模式制订教学
计划、设置课程门类和安排课时。
  195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和专业调整。1953—1954年,高等教育部颁布工
科、农科、林科、医科、师范科教学计划,对公共课、基础课、专业(技术)基础课都做了
明确规定。从1954年9月新学年开始,执行高等教育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教学计划。因该教学
计划是参照苏联教学计划制订的,普遍遇到了课程门类、教学内容、总学时和周学时过多的
问题,学生学习负担过重。1955—1957年,哈尔滨市各高等院校按照高等教育部提出的“学
少一点,学好一点”的原则,结合高校实际,多次修订和调整了专业课的教学计划,合并了
一些课程,压缩了总学时和周学时,学生学习负担过重问题有所缓解,教学质量相应提高。
  1958年9月,高校增加政治课、政治活动、军事体育、社会活动和生产劳动,并作为课
程列入教学计划和课表。部分基础课和专业课作了合并、压缩,减少了门类和时数。各院校
每一学年的假期,生产劳动和教学的时间比例,基本上按1∶2∶9或1∶3∶8安排。
  1961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高校60
条),各高校重新修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修订是以教学为主做为指导思想,按照“一主二
从三结合”的原则安排生产劳动和教学时间,恢复并加强了基础理论课教学,保证各类课程
的教学时数。
  1964年,各高校传达贯彻毛泽东主席《春节座谈会上的讲话》,1965年传达贯彻毛泽东
主席的《七·三指示》。根据这些指示精神,哈尔滨各高校对教学计划又作了调整。主要是
“突出政治”、“以阶级斗争为主课”,把组织学生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下连队当
兵列入教学计划,并增加了生产劳动的时间。合并了一些课程,压缩了总学时和周学时。
  “文化大革命”期间,从1970年3月开始,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师范
学院招收2年制工农兵学员,办“教育革命试点班”,制订了新的教学方案。特点是以毛泽
东思想为必修课,阶级斗争为主课,生产劳动为基础课,以“三大革命实践”为课堂。打破
“以课堂教学、书本知识和教师为中心”,实行“开门办学”。全部教学是1/3以上的时间
在工厂、矿区、农村、部队、商店进行。
  1972年3月,大多数高等院校招收了3年制的工农兵学员,并制订了新的教学计划。新教
学计划按照“以学为主,兼学别样”的精神安排教育、教学。
  1973年7月,江青反革命集团攻击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是旧教育制度“复辟”。10月,声
称教育战线出现了“回潮”、“复辟”,强调进行两个阶级和两条路线斗争。各高等学校都
以阶级斗争为纲,批判“智育第一”。反“回潮”、反“复辟”使教学计划再次被打乱。这
时,文科高校“以社会为工厂”,实行“战斗任务带教学”;理工科高校“以典型产品”、
“典型工程带教学”。
  1975年,大搞“学朝农”(朝阳农学院)活动。市里高等学校开展了“批林批孔”、
“批儒评法”和“三上三下”,基础理论教学受到严重削弱。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市内各
高等学校在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基础上,实现了学校工作重点转移,重新以教学为中
心安排学校工作。根据《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教育部以及中央
有关部委颁发教学计划,重新修订了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修订后的教学计划具有如下特点:
  贯彻了以教学为主的原则,全面地安排教学、生产劳动和寒暑假,生产劳动减少到4周,
寒暑假时间有所增加。
  政治理论课教学开设中共党史、哲学、政治经济学,加强基础理论课教学。基础理论课
与专业课的比例达到3∶1—7∶3。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突出了主干课程。
  加强了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科研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重视了理论联系实际。
  精简了必修课,增设了新兴科学、应用科学、现代科学技术等选修课。各高等院校的必
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大体是5∶1。
  控制了总学时和周学时,增加学生自习时间,注意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各高等院校的
总学时一般都在2500—3200学时之间,周学时为17—27学时之间。授课和学生自习比例在
1∶1—1∶2.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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