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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教育》
 
 
第四篇 成人教育
 
 
第一章 农(市)民教育
 
 
第一节 市民教育
 
 
    哈尔滨的市民教育,始于清末宣统二年(1910年)东傅家甸劝学员张质卿创办的4所半日
学堂,又称简易识字学堂。中华民国成立后,半日学堂,简易识字学堂有所发展,1917年10
月增设2所简易学堂和6所简易识字学堂,大都设在小学校内。以后在道外四道街、九道街第
一、第三国民学校开设2所贫民学校, 还开设夜课学校4所。这些学校招收年满10岁以上、30
岁以下的失学民众,不收学费,书籍纸笔由校方发给,1年毕业。市民学校以后改为贫民学校、
平民学校,1925年又改为民众学校。民众学校依然多数设在小学校内。学校以识字为主,由
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由中、小学教员义务教课,课本是《平民千字课》、《三民主义》、笔
算、珠算,每天晚上学习2小时。
  中国政府回收中东铁路教育行政权后,成人教育又有所发展。1926年,东省特别区青年
会创办平民学校19所、29个班,有男生670人,女生96人。1927年,特区教育厅筹建民众学
校12所,招生373人。同年3月,将青年会附设的平民学校收归厅办。8月,特区教育厅又增
办平民学校18所,19个班,学员528人,并规定平民学校40人为1班。附设于学校内的每月经
费30元,独办者每月经费40元。1928年,特区教育厅办平民学校6所,招学员183人。从这时
起,平民学校分普通班和高级班,普通班课程为识字、珠算,高级班兼授国语、历史、常识。
1929年,特区教育厅办平民学校9所,共33个班,学员921人(后更名为民众学校)。1930年
9月,特区教育厅办民众学校24所,28班,学生817人。1931年初,特区教育厅办民众学校27
所,24个班,学生930名。当年8月,又办民众学校32所,30班,学生1240人。同年,还在三
十六棚成立民众教育馆,在馆内办民众学校,有学生180名。
  1926—1931年间,共办平民学校、民众学校164所,招生7279人,还办起一所民众教育
馆。民众学校学生,多数是无力到小学校读书的城市贫民和工人子女,其中成人占学员总数
的30%。
  东省特别区曾颁布《东省特别区民众学校规程》和《实验民众学校暂行通则》,规定民
众学校附设在小学里,由小学校长担任民众学校校长,小学校教员义务讲课。修业期限定为
4个月,每日授课2小时,以教识字为主。实验民众学校单独设立,设校长1人,主任1人,由
特区教育厅长委任。特区曾为实验民众学校设立研究部,编辑补充教材。当年,哈尔滨都按
“规程”、“通则”办校。民众学校在日本侵占东北后停办。
  1934年,伪哈尔滨特别市《民众夜校暂行章程》规定:民众夜校的办学宗旨是“以王道
主义、建国精神去陶冶训练失学之男女民众”。显而易见是通过民众夜校推行殖民地奴化教
育。
  1933—1935年,哈尔滨特别市有民众夜校8所(借用北满特别区立小学校舍),15个班
级,学生482人。
  1938年以后,根据伪满洲国民生部“训令”,过去的民众夜校改称为“民众讲习所”,
规定讲习所的办学任务是:教授失学的老幼男女以简易的国语、日语及缝纫等实用课程,学
到最低限度的国民知识。当年,哈尔滨的“民众讲习所”有20个,在学人员1001名,毕业549
人,中途退学452名,教师70人。1941年,“民众讲习所”有14个,在学人员1068名,毕业
716人,退学352人,有教师48人。
  1946年哈尔滨市解放初期,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市民业余文化教育,借用小学办识字班和
民众夜校。识字班和民众夜校以上文化课为主,辅以时事政治教育,学员多是失业、失学青
少年和家庭妇女、店员、手工业工人、街道干部。当时办起来的有马家沟小学民众夜校(2
个班、学员100余人),抚顺小学民众夜校(学员150人),新民小学民众识字班(150人);
还有由哈尔滨大学、省立第一师范和女中学生在寒假为失学儿童、家庭妇女办的识字班。民
众夜校自编教材,开设国文、政治、常识、算术、唱歌等科。1948年,民众教育馆同街道、
学校、工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在东傅家区北新街合办冬学,有学员300名;分群众识字和
干部训练两个班。夜校和识字班的教材、学习时间、上课地址由办学单位规定,教师是聘请
小学教员。
  1947年,道里区、东付家区民众教育馆相继成立(1949年改为文化馆)。民众教育馆办
失学、失业青年文化补习班,东付家区民众教育馆招收160名街道失学、失业青年,学习政
治课和高小语文、算术,学习结束后介绍就业或升学。此后,道里、顾乡、太平各区民众教
育馆相继办青年文化补习班。1947、1948两年,文化补习班招收街道青年913人,这些青年
学员白天在补习班学习政治、文化,晚上给市民夜校上课或搞文艺宣传,成为办市民夜校的
有力助手。市民夜校一种以政治教育为主,如1947年7月东付家区民众教育馆举办的“业余
公学”,实际是业余政治学校,有学员450人;一种是以文化教育为主的识字班。1948年底,
全市有1200人在民众教育馆办的市民夜校里学习。民众教育馆帮助街道群众办市民夜校和识
字班。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哈尔滨市民教育发展很快,当时办起市民夜校40多
所,学员3163人,有632名街道文教委员兴办市民教育事业。
  1949—1957年,各区街道兴办市民业余学校。1959年8月,市教育局推广了买卖街、纯
化街、邮政街关于办市民业余学校的经验。同年12月,市民业余学校高小班的学员1万多人,
初中班学员570人,高中班39人。1960年下半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大部分街道办的市民业
余学校停课。1962年后随着经济的好转,又恢复了市民业余学校。1963年4月,全市有市民
业余学校72所,其中城市公社办的50所,县镇办的19所,手工联校办3所。共有学员8800人,
其中街道青年占70%,委组干部和街道妇女占30%。
  1966年初,根据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建立和健全城镇劳动讲习所的通知》精神,
全市所有城市人民公社分社建立起劳动讲习所,讲习所把全市不能升学、就业的中小学毕业
生组织起来,一边学习、一边劳动。又组织全市24700名街道知识青年在劳动讲习所学政治
和文化技术。劳动讲习所由市教育局领导和管理,市教育局配备专职干部同市安置办和团市
委的工作人员一起开展工作。1973年,受兴办“七·二一”大学的影响,在市民教育中办起
了徒具虚名的“政治夜校”。
  1976年以后,由于发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过去的市民学校被兴起的职工学校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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