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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物资》
 
 
第二篇 物资资源
 
 
第一章 统配物资
 
 
第二节 木  材
 
 
  “一五”计划时期,市场用木材国家不予分配,民用木材由经营者自由采购、销售。生
产建设所需的木材,省物资厅采取分批陆续下达的办法分配,1956年分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
指标为61157立方米,1957年分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为179500立方米,占当年需要量的
63.7%。
  “二五”计划时期,1958—1960年,省对物资的分配多是专项临时安排,未作全年一次
性下达。到1960年省物资厅才正式下达年度物资分配计划,当年分配给哈尔滨市木材指标为
114100立方米(其中生产维修用98400立方米,基本建设用15600立方米),占需要量的
40.5%,比1957年下降36.5%。“二五”计划后两年,国家进行经济调整,1961年,省物资厅
分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为283300立方米,比1960年增长1.5倍。1962年,省物资厅分配
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为104300立方米,比1960年下降8.6%。
  1963年7月,国家计委、国家经委、林业部为了加强木材管理,纠正木材管理中的混乱
现象,下发了《关于加强木材管理的几项规定》,明确林业系统经营的国营林场生产的等外
材和小规格材,一律上报国家计委,纳入国家计划,统一分配,不得自行处理。当年国家分
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为84791立方米。1964年始,黑龙江省地方经营的木材纳入全省分
配计划。当年分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为89600立方米,1965年为105900立方米。在三年
木材分配的总量中,分配给农业和轻工市场专用的木材增长幅度都高于其它方面的分配量,
如农业用木材由1963年的5000立方米增加到1965年的7000立方米,增长40%,高于木材总分
配量增长幅度14.5个百分点。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国家分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累计为113.72
万立方米,年均11.3万余立方米。此期间,重点投放到机械制造与轻工市场,并专项拨给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建房用材1.8万立方米。
  “五五”计划前四年(1976—1979年),国家分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年均为10.5
万立方米。1980年,分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为91748立方米,比前四年年均数下降了
12.8%。
  “六五”计划前三年,国家分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继续下降,年均8.8万立方米。
1984年开始回升,当年,分配指标为92604立方米。1985年,统配木材分配指标为107200立
方米,比1980年增长16.8%。
  1986年,国家分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为107210立方米。随着物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国家统配木材分配的数量从1987年开始逐步减少,占实际消耗的比重越来越小,1990年,国
家分配给哈尔滨市的木材指标为86800立方米,比1986年下降了19.1%。
  哈尔滨市统配木材的主要进货渠道为省内各国有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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