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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恢复时期,东北地区首先建立了物资计划分配制度。哈尔滨市也统一实行了计划分
配体制。物资供应原则是贯彻中央提出的“巩固国防,发展经济”总方针和哈尔滨市提出的
“积极恢复、稳步发展”的方针,一方面支援抗美援朝,一方面发展经济。三年恢复时期,
全市新增固定资产2.2亿元,为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打下了基础。
“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根据国家在“一五”计划时期提出的“优先发展
重工业方针”,哈尔滨市物资供应原则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必须服从国家整个要求,
为国营工业和国家建设事业服务,为人民生活需要服务”的地方经济工作指导方针和“把基
本建设放在首位”和“一切为基本建设服务”的具体方针。
“二五”计划时期(1958—1962年)的物资供应原则,主要是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鼓
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进行。此间,哈尔滨市的工业总产
值要求增长8.5—14.7倍,基本建设要扩建大小工业厂1000个,由此,造成物资需求急剧
膨胀,资源短缺,在“二五”计划后两年,哈尔滨市物资供应原则是:贯彻国家“调整、巩
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按“农、轻、重”的次序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1961年在支援农
业上,市物资部门从自筹资源中拿出钢材3993吨,投入到农业生产建设中去,占自筹量62%;
对轻化工、手工业生产也作了重点安排,从自筹钢材中补充供应106吨,占自筹钢材总量9%,
从而保证了哈尔滨市国民经济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1963年,中共中央决定,再用三年时间继续进行调整,作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和第三个五
年计划的过渡阶段。这段时间的供应原则是继续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按“农、轻、重”
的次序对物资资源进行配置。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提出“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方针,哈尔滨市的物资供应
原则是“优先保证国防军工、小三线建设,城市人防工程,钢铁会战和援外出口的需要;其
次是安排农业、农业机械化和轻工市场以及重点基本建设方面的需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81年,在物资体制改革中,哈尔滨市贯彻执行“调整、改
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对指导性计划产品
所需物资,确定了择优和保重点的供应原则。在基本建设方面,确定了“集中力量,保证重
点”的供应原则,在安排好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需要的同时,对职工住宅、文教卫
生、城市建设等方面所需的物资也都作了积极安排。
“六五”计划期间(1981—1985年),国家减少了计划分配品种和数量。哈尔滨市物资
供应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制定了“一保农业;二保轻纺工业;三保人民生活;四保全市
重点项目”的供应原则。1985年是哈尔滨市恢复计划单列的第一年。当年市的国民经济计划
中,安排有10项重点工程。计划所需要钢材、木材、水泥都有一定缺口。为缓解物资供求紧
张状况,加快哈尔滨经济建设的发展,哈尔滨市物资供应原则是“集中物力,保证重点,兼
顾一般”。
“七五”计划时期(1986—1990年),1986年是“七五”时期国家分配哈尔滨物资水平
最高的一年。但与当年市安排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0.5%的需求相比,物资供求矛盾
仍然很大。为了保证市确定的18个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当年可以收尾竣工
投产的项目,小商品生产、出口创汇、市盈利大户企业等方面的需要,市物资部门制定了保
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需要,保证重点支柱行业及重点产品生产资料的需要,保证城乡消费
者的具体需要的“三保证”供应原则。
“七五”计划期间的后四年(1987—1990年),物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统配物资
的品种和数量从1987年逐年减少。这个时期,哈尔滨市对物资供应的原则是:“继续贯彻以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调节为辅,以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方针,在有步骤地适当
缩小指令性计划的同时,优先安排农业的需要,安排好轻纺工业生产,稳定和繁荣市场的需
要”。“七五”计划期间,国家分配的物资数量虽然逐年减少,但生产资料市场在逐步开放,
市场调节的空间范围逐步扩大。1987年1月,经国家钢材市场领导小组批准正式成立哈尔滨
市钢材市场。允许钢材进入市场流通,自由买卖。哈尔滨市物资部门通过市场渠道购进大量
钢材补助计划分配的不足。1987年通过市场购进钢材资源占购进总量59%。
1988年,由于经济运行中出现了新的问题,消费基金膨胀,需求过旺,原材料燃料生产
供应不上,物资短缺,流通秩序混乱。为扭转这一局面,物资部门又根据新的经济形势制定
了“保证城市建设项目、保证救灾、保证发电、保证人民生活”的四项供应原则,优化资源
配置,择优选择供应对象。
1989、1990年,国家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采取了抽紧银根的政策,哈尔滨
市出现工业生产滑坡、生产企业遇到资金不足、原材料不足的困难,哈尔滨市物资部门积极
响应市政府号召,采取了“倾斜供应”的办法。实行“串、垫、调、扩”和让利、赊销等一
系列的特殊供应政策,积极救活企业。同时,搞好物资平衡,尽量满足能源、交通、基础工
业和骨干企业对原材料的需要,并尽力安排好农业、轻工市场和抗灾、救灾等方面所需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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