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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物资》
 
 
第三篇 物资供应
 
 
第五章 生产资料市场
 
 
第三节 旧汽车交易市场
 
 
  为了加强对旧汽车管理,经市政府批准,市物资局与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于1985年1月
在道里区乡社街667号建立了哈尔滨市旧机动车辆调剂服务中心。它是哈尔滨市有固定交易
场所的第一个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雏形。为加强对旧机动车的交易与管理,市物资局和市工
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旧机动车辆调剂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哈尔滨市旧机动车辆调剂服
务中心的职能是负责开展和管理全市旧机动车辆的调剂、交易工作,并对交易范围、交易手
续、验车评价、代收管理费、服务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
  1986年5月,为了改善经营管理环境,哈尔滨市旧机动车辆调剂服务中心迁到道外区公
浴街副2号办公。8月1日,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市工商局、公安局、物资局联合发出《关于
旧汽车、机动车、自行车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重申旧汽车交易必须到哈尔滨市旧机动
车调剂服务中心进行交易。
  1986年9月30日,市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物价局和农机处以哈工商字〔1986〕92
号文联合转发了黑工商字〔1986〕47号文件,在原有的调剂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哈尔滨
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新场址设在道里区建国街111号。
  1988年8月,为了理顺管理职能,市工商局再次与市物资局联合开办哈尔滨市旧汽车交
易市场,办公地址重新迁回道外区公浴街副2号。并于当月20日举行了开业典礼。市工商局
和市物资局共同制定了“哈尔滨市旧汽车交易市场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交易管理到具
体业务手续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并做为市场内部管理法规实施。
  新组建的旧汽车交易市场为客户提供存车场地近千平方米,开展了面向全省的交易业务,
信息咨询、旧汽车资源,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调剂余缺以及对成交车辆进行验查、估价、
办理一切手续等服务。
  开办旧汽车交易,补充了汽车资源,搞活了流通,满足了不同层次用户的需要。同时,
打击了“黑车”交易,堵住和防止报废车辆的交易,改善在籍车辆交易管理,促进交通运输
业健康发展。
  旧汽车交易市场,1988年成交车辆861台,成交金额1835万元。1989年,成交车辆2029
台,成交金额4381万元。1990年,成交车辆1907台,成交金额36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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