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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维修、基本建设所需的物资由市物资处组织进货。1963
年以后,各物资专业公司相继成立,物资订货由各物资专业公司组织。
每年在订货之前,市属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根据市物资局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
局下达的分配指标,编制订货明细表或订货卡片,报送市各物资专业公司,由各物资专业公
司编制订货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全国或全省的各种物资订货会议。
物资订货主要以每年全国集中订货为主,其次省内统一订货。
集中订货,属全国性的大型订货会议,由物资主管部门组织,供需双方主管单位和综合
主管单位参加。集中订货一般是一年2次,一次在计划年度的上一年11月前后组织召开,签
订计划年度上半年予拨物资订货合同;一次在年度计划确定后召开,签订全年计划物资的订
货合同。集中订货的物资主要是国家统配物资,如煤炭、化工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汽
车和机床等,部分部管的建材、机电产品也采用集中订货。哈尔滨市计划单列时期,市物资
管理部门按照会议分配名额直接组织代表团参加集中订货会议。未计划单列时期,则加入黑
龙江省物资订货代表团参加集中订货会议。
省内统一订货在全国物资订货会议召开之前。黑龙江省每年组织2次全省统一订货会议。
在省内生产的统配、部管物资,在留出上调或外调的部分资源外,先行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平
衡订货。一般省内生产的物资资源先在本省订货会上解决。哈尔滨市物资专业公司参加省2
次订货会。一次是预拨订货,为不影响下个年度的生产和建设,在前一年的10月前后由省各
物资专业公司组织预拨订货。一次由省组织全年订货。
为减少中转环节,缩短流通时间,节约原材料的费用,对产品稳定、原材料品种单一、
用量大的企业,按照产品产量核实需要,划给生产企业,直接与供货单位签定供货合同,直
达供应。市属企业所需物资均由市物资系统各专业公司统一签订合同。市属工业企业承担中
央和省下达的计划内生产的产品,按中央各部和省各厅(局)的通知,直接参与订货会议,
办理订货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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