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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物资》
 
 
第五篇 物资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四节 物资企业基本建设投资
 
 
  1963—1969年,市物资企业财务工作由国家经委物资管理总局统一管理,市物资企业国
家预算的基本建设投资由省物资厅储运公司安排。1970年,财务管理工作下放地方管理以后。
国家预算内和市自筹基本建设投资由市统筹。
  1986—1989年,市物资企业基本建设投资较为集中。建设的项目也较多。一是扩大仓储
能力,市机电公司建立体库房,市第一燃料公司建设煤场。二是解决重大防火隐患问题,先
后对市化轻公司苯罐进行改造,市机电公司香坊汽车库翻建等。4年基本建设共安排计划投
资3600万元(不含住宅建设),其中国家拨款340万元,市财政拨款191万元,动迁补偿费
1227万元,市给优惠政策149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72万元,集体企业用生产基金80万元。通
过基本建设,增强了仓储能力,提高了仓储业务管理水平,扩大了经营范围和经营量,为市
物资供应工作总目标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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