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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物资》
 
 
第五篇 物资管理
 
 
第三章 三类物资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60年市物资局成立时,设立了三类物资科,负责调剂生产建设所需的三类物资。哈尔
滨生产建设需用的三类物资分别由机械、轻工、手工业、民政、交通、建工和铁路等部门生
产。由商业、供销社、物资、粮食、手工业、轻工业、机械工业和农业部门经营。由于产、
供、销环节脱节,造成三类物资大量积压,损失浪费严重。1961年,市属工商企业盲目采购
所造成的损失达2100万元。1962年仅一机部所属在哈企业积压的三类物资就达6000万元。
  1962年9月,中共中央批准了国家经济委员会党组《关于1962年全国物资工作会议的报
告》,要求各地对三类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办法,确定经营分工。
根据这一精神,市物资局于10月成立了三类物资管理处。1963年3月1日,为加强三类物资管
理,将三类物资管理处与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合并一处办公,地址在道里区买卖街51号。
  1964年4月,根据国务院国总字〔1963〕883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哈尔滨市三类物资领导
小组,由主管计划的副市长王世杰任组长,各有关委办局领导为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
市物资局三类物资管理处,一套人员,两个牌子。三类物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全市
各方面的力量,编制哈尔滨市三类物资管理目录,组织编制各行业(系统)内部的生产和经
营管理目录,确定三类物资产品的生产归口部门,划分经营范围,明确经营分工,制定哈尔
滨市三类物资管理的办法,协调解决产、供、销之间的问题。三类物资管理办公室的主要任
务是制定三类物资管理工作具体规划,根据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哈尔滨市三类物资管理具
体办法的细则,调整、补充和修订哈尔滨三类物资管理目录,组织固定协作、定点供应工作,
安排好三类物资产品的生产,做好综合平衡和调剂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对三类物资生
产、经营和使用情况。
  “文化大革命”期间,管理机构被撤消,三类物资管理工作处于停顿和无人管理状态。
  1978年9月27日由于经济建设全面展开,三类物资需要统一管理,恢复了市三类物资管
理处机构。
  1981年由于物资流通体制改革,放开了部分物资的管理,三类物资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调
节,哈尔滨市撤消了三类物资管理处,停止了对全市三类物资统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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