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13日至14日,中共平房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平房区粮管处会议室举行⑦。大会正式代表220名,列席代表16名,邀请各方面负责人4名。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了赵鸿钧代表前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李忠杰代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平房区第四届委员会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了区委和区纪检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区委委员25名(以姓氏笔划为序):马彬、马荣润、王玉亭、王柱萍(女)、王淑琴(女)、刘亚民、刘新民、曲永久、李玉章、李占山、李忠杰、杨乃栋、张信、张智新、陈新华、周志民、赵鸿钧、黄城金、曹秀梅(女)、盛武凯、崔国顺、崔鹤善(朝鲜族)、董绍卿、詹有、鲍树森。候补委员3名:刘文库、田文德、尹淑琴(女)。
1987年10月16日,在平房区委四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区委常委7名,赵鸿钧为书记,陈新华、李占山、王柱萍为副书记。
一、区委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书 记 赵鸿钧(1987.10- )
副书记 陈新华(1987.10-,区长)
李占山(1987.10- ),
王柱萍(女,1987.10- )
常 委 王玉亭(1987.10-,组织部部长)
崔国顺(1987.10-,宣传部部长)
崔鹤善(朝鲜族,1987.10-,区人武部政委)
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1987年10月,在中共平房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李忠杰为副书记,主持区纪检委工作。
副书记 李忠杰(1987.10- )
房广林(1987.10- )
常 委 尤 青(1987.10- )
王连祥(1987.10- )
肖行军(1987.10- )
鞠邦行(1987.10- )
三、区委工作机构及其领导人
办公室
副主任 林梦云
组织部
部 长 王玉亭
副部长 姜凤兰(女)
张 学
宣传部
部 长 崔国顺
统战部
部 长 董绍卿
政法委员会
书 记 赵鸿钧(兼)
副书记 刘 生
政策研究室
主 任 盛武凯
副主任 张吉大
党史工作办公室
副主任 杨桂臣(女)
党 校
校 长 黄德金
四、区级政、军、统系统党组织及其领导人
(一)政权系统
1.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书 记 张久义
副书记 孔凡奇
2.区政府党组
书 记 陈新华
3.区人民法院党组
书 记 韩世荣
4.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书 记 詹 有
5.区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党组或党委(总支)
公安分局党组
书 记 刘亚民
教育委员会党委
副书记 马荣润
刘维臣
市政党总支
书 记 董子君
副书记 赵崇福
卫生党总支
副书记 孙更运
商业委员会党委
书 记 李忠诚
(二)地方军事系统
区人民武装部党委
书 记 赵鸿钧(兼)
副书记 崔鹤善(朝鲜族)
高长宝
(一) 统战系统
区政协党组
书 记 黄城金
五、区属基层政权党组织及其领导人
(一)乡党委
平新乡党委
书 记 高永贵
副书记 曲乃恒
方玉凤(女)
平房乡党委
书 记 廉玉湖
副书记 聂春芳(女)
王志久
(二)街党委
友协街党委
书 记 叶云有
兴建街党委
书 记 王亚光
新疆街党委
书 记 董 彦
新伟街党委
书 记 王淑琴(女)
保国街党委
书 记 冯大敏
联盟街党委
书 记 刘 义
副书记 宫文亭
(见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