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史说哈尔滨 >> 区县政权史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3.11-1966.5)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66年5月,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并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不久,1953年7月哈尔滨市由省辖市改为中央直辖市,同年11月城市区划进行调整,始建平房区。平房区委建立后,领导全区人民贯彻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后来,在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领导"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搞过"一大二公",建立了平房人民公社,统辖本地区的各国营工厂(120厂、122厂、101厂、935厂)以及本地区的其它企事业单位。1957年的反右斗争搞了扩大化,1959年的"反右倾"斗争又伤害了一批同志。在失误和挫折中,渡过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1962年平房人民公社管辖范围缩小,各国营工厂另有归  属。从1964年9月开始,本地区城乡还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又使不少干部受到了不应有的打击。虽然如此,由于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信任党,紧密地团结,积极地奋斗,仍然使平房区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