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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邮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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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航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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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才立功受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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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6月27日上午,哈尔滨市航运公司公安科吴清才外出办事,在返回单位的途中,遇到一名歹徒持枪行凶伤害群众。在这关键时刻,他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在与歹徒相距不足2米的危险情况下,果断地将拒捕歹徒击毙,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人民立了大功。案发后,市长张德邻亲自看望慰问了吴清才,代表全市人民感谢他为民除害的英雄行为。黑龙江航运管理局奖励他1 000元,并晋升一级工资,号召全省航运战线职工广泛开展向吴清才学习的活动。交通部为他记一等功一次。(于 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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