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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慨况
1923年,中东铁路局学务处创建普育学校(现博物馆),开始附设初中班。1927年,增设高中班,改称东省特别区第三中学。次年,迁至霁虹桥新建校舍(现市第三中学)。1924年9月,由朱雅文、马秀颖、付润成、李绍庚、刘敬先等人募集经费创办了从德女子中学(现市第七中学)。1926年,改称东省特别区区立第一女子中学,设初、高两级。我国著名女作家萧红,曾于1927年就读于此。1929年8月,东省特别区又成立了第二女子中学。
1932年,东省特别区第三中学迁至道外许公路(现景阳街)遂被取消。1936年,第二女子中学亦被取消。1938年,第一女子中学改称滨江省立哈尔滨女子国民高等学校,简称"国高"。中学亦同时改称"国高"。
1946年"四·二八"哈尔滨解放,松江省教育厅接管中学。翌年1月,改属市教育局。南岗区内有市立第三中学(原伪一中),学生887人,教职工27人;女子中学(原女子国高),学生768人,教职工40人;私立龙光中学(现奋斗路)3个班级,学生近120人,后改为龙光商业学校。1948年,市教育局在南岗区成立第五中学(现南岗公安分局),招收新生时接纳私立学校的学生,私立龙光中学亦被取代,后迁至道里区。同时女子中学改为市第六中学,实行男女混合招生。1949年1月,又成立了第七中学。
新中国成立初期,南岗区中学教育获得健康稳步发展,相继创建了第十七中学、第十九中学和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市第二中学又由道外区迁至南岗区(现市第三中学),六中迁往香坊区。同时,还办了5所民办中学。
进入60年代以后,中学教育发展很快,南岗区先后创办了三十二中、三十七中、四十四中、四十七中、五十四中、六十一中、六十三中、第一女子中学。二中改称三中,三中改为十三中。至1965年,南岗区共有中学19所。其中,公办中学14所,民办中学5所。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教育遭到严重破坏,学校数量畸形-增长。小学改初中,初中改高中,民办改公办,农中改普中。成立六十九中(原一曼小学)、七十中(原芦家小学)、七十一中(原民办中学)、一二四中(原育红小学部分校舍改建)、一二五中(原文昌小学部分校舍改建)、九十八中(原农业中学)、八十九中(原第五工读)、一0六中(原第九工读)、九十四中(原第十二工读)。造成教育结构和办学形式的单一化,促使教育内部、教育与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调。教师、校舍、经费严重不足,引起教育质量大幅度下降。
1979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着手对普通中学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南岗区新建了一五六中、一六三中、一六五中、六十八中、二十中等5所普通中学。同时,进行了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实行初高中分设。七十三中、四十四中、十九中为区属高级中学;十三中、三十二中为市属高级中学(十三中为市重点中学);三中、师大附中为省属重点高级中学。
1990年,全区有普通中学29所,其中普通初级中学19所、普通高级中学7所(包括省、市属中学)、完全中学3所。初中在校生21 454人,高中在校生7 755人,教职工2 740人。南岗区已初步形成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初高级比例适中的普通中学教育网络。南岗区1990年初级普通中学基本情况统计表;南岗区1990年高级普通中学基本情况统计表(附表)
二、学制
民国时期,中学修业年限为6年。分初、高两级各3年。高中分普通科及工、商、师范等专业科。
东北沦陷时期,推行新学制,中学改为国民高等(国高),学制为4年,不分级。
哈尔滨解放初期,中学采用弹性学制,修业年限可伸可缩。
1948年,东北行政委员会第一次教育会议提出"办正规教育,有正规学制”后,中学仍沿用"三·三"学制,即初中、高中各3年。
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中学学制继续沿用"三·三"学制。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学制要缩短”,大部分中学实行4年制,即初、高中"二·二"分段。
1978年起,中学试行5年制。初、高中"三·二"分段。1982年以后,除个别学制改革试点中学外,全部恢复"三·三"学制。
三、课程设置
民国时期,东省特别区立中学初中3个学年设置党义、国文、外语、历史、地理、数学、自然、生理卫生、图画、音乐、体育、童子军、工艺、职业课等13个科目。
东北沦陷时期,实行奴化教育,在课程设置上,把"日语"改为国语,把国语改为"满语”,而"满语"的授课时数仅为"日语"的一半。把物理、化学、博物3科合并为理科,授课时数减少,仅为民国时期一科授课时数。历史、地理合为1科,仅讲授伪满州国的历史、地理。同时,还增设"实业"、"军训"、"勤劳奉仕”等科目。女子国高加授"家事"、"裁缝手艺"、"礼仪作法"等科目,以减少知识的传授时数。
1946年,哈尔滨解放初期,中学课程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进行精简。初中暂设国文、政治、常识、数学、历史、地理、自然、生理、音乐、美术、体育。高中暂由各校视实际情况规定。
1949年,依据《东北中学教育暂行实施办法(草案)》,初中设国文、俄文、政治、常识、算术、代数、几何、植物、动物、化学、物理、矿物、历史、世界地理、音乐、体育卫生、美术等16科。每周授课26-28课时。高中普通科设国文、俄文、政治经济学、新民主主义论、政策、平面几何、立体几何、三角、大代数、生物、化学、物理、中国革命运动史、世界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卫生等科。高中理科增设解析几何和微积分等科,文科增设哲学和新闻等科。
1952年,中央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暂行规程》开始试行,但中学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时数及所用教材基本按1949年规定执行,只在个别学科上做了调整。
1963年,贯彻《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全日制初中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生产知识、体育、音乐、图画、劳动14门课程;全日制高中设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劳动11门课程。有条件的学校高中三年级均设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制图、历史文选、逻辑等选修课。可编历史、地理、生物等科乡土教材作为补充。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学校长期处于教学无计划、无进度、无教材的无政府状态,课前"天天读",课间"老三篇”,课后"讲用会",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冲击。1970年,贯彻"以学为主,兼学别样"的方针,中学开设毛泽东思想教育、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军体、革命文艺、连队活动、农业基础等10门课程。
1979年以后,初高中开始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开设政治(初中为青少年修养、社会发展史、高中为辨证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常识)、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生物、农业基础知识、生理卫生、体育、音乐、美术。1981年,初中取消农业基础知识,增设法律常识。高中实行文理分科,文科不设物理、化学及生理,理科不设历史、地理。1990年,教育结构改革实验,农村6所中学和城市7所中学实行"二加一"分流试点,即从初中二年级起增设专业课,学生既学习文化知识,又能学习一、二种专业技术技能。在继红小学和第六十九中学、马家沟小学与一0六中学的部分班级进行"五·四"学制改革实验,即小学学制五年,中学学制四年。
四、教学
民国时期,中学教学基本沿用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法。东北沦陷时期,强迫学生死记硬背,不做实验观察,不培养学生思考分析能力,继续沿袭注入式教学法。
1946年哈尔滨解放初期,要求废止填鸭式、注入式教学法,代之以讨论式、启发式,以发展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新中国成立后,改革注入式,倡导启发式,实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1951年,开始全面推行苏联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课堂教学严格执行五大原则和五个环节,根据教材内容使用讲读法、讲解法、谈话法、问答法、讨论法等。备课、上课、批改及课外辅导基本形成制度。但出现了机械运用和削弱思想教育的倾向。1958年,加强了劳动和政治思想教育,改变脱离政治、脱离劳动、脱离实际的现象。但是过多的劳动和政治活动,影响了正常的文化知识学习。1963年,中学教学贯彻"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提倡精讲多练、讲读结合,加强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1964年,强调减轻学生负担,教学贯彻"少而精”的原则。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打乱了正常教学秩序,大搞“开门办学”,走出去,请进来,以社会为课堂,在大风大浪中成长。忽视文化课学习,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1976年,经过拨乱反正,中学教学重新确定以教学为主的原则,以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为重点。1981年,在以教学为中心、端正办学思想、坚持三好、树立全面质量观的思想指导下,课堂教学贯彻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教学方法。1985年,教学工作坚持德育、智育、体育"三育竞进"和教学质量目标管理,把引进新的教学方法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创造性的总结推广了“自学精讲法”、“综合程序法”、“纲要信号法”等先进科学的教学方法。
1989年以来,全区深入开展了"向45分钟要质量”活动,召开"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研讨会","常规教学研讨会",中学32项教改试验课取得了明显成效。1990年,初中毕业生合格率和优秀率分别为78%和41%,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从1978至1990年,高考录取人数连续13年占全市录取总数的1/3,居全市
五、考试制度
建国前,中学招生和对在校生考核,采用闭卷考试,百分制记分。中学招生由考生学校视考生数额自行确定,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解放初期,初、高中招生,仍由各校组织考试,定员录取,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954年以后,初、高中实行全市统一招生。对优秀毕业生采取"保送制”,对在校生成绩考核,仍沿用百分制记分、闭卷考试。1951--1956年,推进五级制记分法。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彻底否定以前的考试制度,实行开卷考试。对在校生考核只注重政治表现,忽视德、智、体全面发展,影响学生质量。
1977年,初、高中招生,均恢复"通过考试,择优录取"的制度。
六、区属重点中学简介
第七十三中学 1963年创办,原为哈尔滨市第一女子中学,校址在南岗区建设街32号。1967年开始混合招生,改称哈尔滨市第七十三中学。1986年9月,由完全中学改为全日制高级中学。
学校有先进的教学设备、科学的管理方法、较高的教育质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注重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寓严于爱”的严谨教风得到发扬,学生中形成勤奋向上,善于思考,精益求精的良好学风。各项体育竞赛的成绩优异。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990年,共有22个班级,学生1 137人,教职工126人。
第六十九中学 1972年创办,校址在南岗区龙江街31号(分校校址在南岗区银行街2号)。1978年,增设高中班。1986年9月,由完全中学改为初级中学。1988年,列为全国教法改革基点校。
学校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法。部分班级与继红小学实行"一条龙”,改小学初中"六·三"分段为"五·四"分段,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在教学改革中形成自己的特色,有较高的教育质量,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得到和谐发展。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990年,共有40个班级,学生2 269人,教职工14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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