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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概况
南岗区第一所独立设校的高级职业中学是1925年12月中东铁路当局华人为纪念路局第一任督办许景澄成立的许公纪念实业学校,后易名许公纪念储材学校,校址在邮政街。1926年8月,由东省特别区教育局接管。1928年,改称许公职业学校。次年,增设高级,改称东省特别区第一工科高级中学。1931年,根据民国教育部限制设立普通中学,增设职业学校的通令,又改称东省特别区第一职业学校,班级4个,学生78人。同时,各普通中学的高级部开设工、商、师范等职业科。
东北沦陷时期,东省特别区第一职业学校先易名为北满特别区立工业学校,后改称滨江省立哈尔滨第一国民高等学校,仍是工科职业中学。校址由邮政街迁至和兴路。班级11个,学生168人,教职工24人。同时,中学初级亦分普通、职业两部分,高级仍分工、商、师范等职业科。
1946年"四·二八"哈尔滨解放后,由于经济建设、政权建设需要大批管理人员和工作干部,发展职业教育在中等教育中占有突出位置。有的工厂、企业、农业等部门单独办,有的交给中学和师范兼办,中学实际上是以职业教育为主。同年,第一国民高等学校改称松江省哈尔滨第三中学,仍开设电工、机工等专业科。1949年,在新成立的第七中学设财经专科。
新中国成立后,第三中学、第七中学逐渐取消专科,成为普通中学。
1964年,随着"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推行,职业教育有所发展。同年,成立市第十农业职业学校(八十九中前身)。次年,成立市第九工读中学,第十农业职业学校改为市第五工读中学,六十八中改为市第十二工读中学。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这3所工读中学又改办为普通中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革中等教育制度,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把单一的普通教育发展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行的两种教育制度,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的指示。区政府制定了《中等教育结构改革试行方案》,决定在九十四、一0六、五十四、八十九、九十八、六十三、七十一等中学校试办职业高中班。同年,在六十三、九十四、一0六、八十九中学首次招收职业高中新生321人,开设电工、服务、美术、音乐、财务、幼师等专业。在七十一中创办服务职业中学。1982年,成立第一所独立设校的市第二高级职业中学。1985年以后,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了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步伐。1987年,区教委成立职业教育科,高级职业中学教育形成独立体系。至1990年,全区有高级职业中学9所。其中,教育部门办的6所,企业办的3所。独立设校的4所。共有30个专业,98个教学班,学生3 705人,教职工382人。南岗区1990年高级职业中学情况统计表(附表)
二、学制与课程
学制 国民时期修业年限为3年。建国后学制一般为2至3年。
课程设置 民国时期,东省特别区第一职业学校设党义、国文、外语、现代社会科学概论、三角法、大代数、几何、微积分、物理学、化学、应用力学、机构学、工作法、汽罐、材料强物学、内燃机、水力学及水力机械、电气工学、机关车、工业机械、工业经济、工厂管理、制图、测量、汽机等28个科目。第三中学高级商科设党史、国文、外国语、生物学、现代社会科学概论、世界近代史、世界地理、经济概论、商业概论、薄记、算术、组织及管理、调查及统计,以及商业史、会计学及审计学、货币概论及银行概论、国内外汇兑、商事法规、珠算、打字、代数、几何、三角法、国际贸易、保险学、运输学、银行薄记、销售术、合作事业、公司会计、广告术、体育军事训练、官厅薄记等35科。第一女子中学高级设师范科,必修课有党文、国文、本国史、外国史、本国地理、外国地理、植物学、动物学、矿物地质学、物理学、化学、数学、现代社会科学概论、伦理学、生理卫生学、体育军事训练,音乐、工艺、美术、教育概论、教育原理、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伦理学、教育测验及统计、普通教学法、各科教学法、小学行政、实习等30科。选修课有英语、小学工作研究、美术、音乐、体育等教材研究、图书管理法、近代教育思潮、乡村教育、国学概论、国际问题、民众教育、教育行政大纲、幼稚教育等13科。
1938年,第一国民高等学校工业科内设机械、土木、电气等专科,同时开设国民道德、国语(满语、日语)、历史地理、数学、理科、图画、体育、教练、音乐、语学等10科。
解放初期,第三中学电工专科班设国文、政常、俄文、体育、数理、化学、代数、几何、三角、工业数学、电声、文理、电机、测定、配电、原动机、电材、制图电工、简单设计、实习等21个科。第七中学财经专科班设国文、俄文、政常、体育、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应用数学、珠算、银行会计、统计学等10科。
1946年,贯彻中央关于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的方针和发展半工(耕)半读的指示,开始在工读(或耕读)学校设专业课。
1980年以来,课程设置基本上分文化课、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训练3部分。文化课与专业课的比例为高中一年7:3;高中二年1:1;高中三年3:7。但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制,在比例上可相应调整。
1985--1990年,职业教育逐步走上正规,文化课及部分专业课,如服装、幼师、美工、财会、烹调等都有统一教材。
三、招生与毕业去向
高级职业中学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自愿报名,与普通高中一样参加市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毕业时,进行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文凭和职业技术训练证书。毕业生不包分配,实行专业对口,择优录用。学校可通过各种途径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也可以报考高等学校。南岗区高级职业中学专业设置表;南岗区1982-1990年高级职业中学毕业生就业、升学、待业情况表(附表)
四、重点职业中学简介
第二高级职业中学 1982年9月,由六十三中音乐、幼师、美工、服装4个专业与一0六中学电工、环保、中草药、口腔5个专业的职业高中班合并成立,校址在南岗区宣化街42号,占地面积5 334平方米,建筑面积3 824平方米。
学校设幼师、美工、音乐、针灸、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服装表演等7个专业。师资力量较强,教学质量较高,办学以来共培养1 456名毕业生,其中,升学133人,参军45人,就业1 124人,升学就业率达89.4%。1986年,被省教委授予省重点甲级职业中学称号。
1990年,共有班级18个,学生758人,教职工86人。
高级服务职业中学 1980年9月,由第七十一中学与市服务局联合创立,校址在南岗区东大直街47号,占地面积2 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 575平方米。
学校设外语、服务、烹调3个专业,并设立为教学服务的冰花餐厅、春苗饭店。1982年,培养653名毕业生,其中,升学8勺人,参军41人,就业532人。1986年,被省教委授予甲级校称号。
1990年,共有班级17个,学生833人,教职工8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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