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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教学
清宣统三年(1911年),南岗区创办第一所小学--王岗镇靠山小学堂,始开体育课,每周2节。
1924年9月,从德女子中学(后改称东省特别区第一女子中学,现第七中学)开展田径运动,培养出刘静贞、肖淑苓、王渊、孙桂云、吴梅仙等震惊东北,扬名全国的田径"五虎将"。
1931年东北沦陷以后,推行奴化教育,小学体育课多以队列训练为主,国民高等学校体育改为体练课,以跑步行军为主。
1946年"四·二八”哈尔滨解放后,学校体育发生根本变化,多数学校配有专职体育教师。1948年,全区中小学每周安排2节体育课和2节课外活动,开始实行早操、间操制度。1951年,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决定》,进一步改进体育教学。从1952年起,区内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始在冬季上滑冰课。1953年,在全区推广少年儿童广播体操。1954年,在中等以上学校推行国家体委公布的《劳动卫国体育制度条例》(简称"劳卫制")。1956年以后,学习苏联体育教学经验,全区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1963年,各学校开始贯彻体育教学大纲。1975年4月,国家体委公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南岗区于1979年开始在中小学组织实施,至1982年达标率为42.6%。1984年以后,全区中小学体育课程统一按市教育局的教学计划执行,小学体育课有游戏、列队、体操、田径、球类、滑冰等,共12个学期,554课时,中学体育课有理论、田径、体操、球类、滑冰、武术等,共12个学期,384课时。1985至1990年,全区中学参加"达标”的有283 423人,达标率为86.3%。
二、课余训练
50-60年代,南岗区学校体育课余训练规模较小,到70年代,各校为准备参加市区中小学生运动会,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训练项目以田径、速滑、冰球、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为主,并在全区形成一批体育基点校。1984年改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至1990年南岗区已有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所,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8所。其中省速滑传统校清滨小学、马家沟小学,游泳传统校花园小学,田径传统校第十三中学,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88年,第十三中学荣获霍英东体育基金奖。从1985年开始,市排球传统校第七中学参加了北京首届、南京第二届全国中学生排球夏令营活动。省排球传统校第七十三中男排、第四十四中女排参加了第三届(天津)、第四届(延吉)、第五届(太原)全国中学生排球夏令营活动。夏令营举办的全国"振兴中华杯”排球赛,第七十三中男排最好成绩获第五名;第四十四中女排最好成绩获第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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