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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于1979年11月12日,在区直机关俱乐部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的代表273人,大会选举殷福臣等39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区委书记、区革委会主任秦月芳作《团结起来,努力奋斗,为"四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的报告》,法院院长李敬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孔昭廉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南岗区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南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议。会议号召全区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解放思想、安定团结、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促进派,为早日把南岗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文明城区而努力奋斗。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设立南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将南岗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南岗区人民政府。大会选举殷福臣为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冯国信、吴桂藩、吕相才、李琛为副主任;选举了殷福臣等21人为南岗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谷焰为区长,王吉轩、罗树林、田玉学、张金孝、刘洪勋为副区长。选举李敬为法院院长,孔昭廉为检察院检察长,通过了299名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名单。同时选举了95人出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2月26日在区直机关俱乐部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278人,大会选举殷福臣等39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大会听取、审议区人大主任殷福臣作的《南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长谷焰作的《在国民经济调整方针指引下,为加速建设政治安定、生活方便的城区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法院院长李敬作的《南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孔昭廉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决议。会议强调区人大常委会在新的一年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在搞好各方面工作中,充分发挥区人民代表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权力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在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的重大方针,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进一步振奋精神,奋发图强,为加速把南岗区建设成为政治安定、生活方便的城区而努力。大会补选6名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2月16日,在区直机关俱乐部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的代表284人,大会选举殷福臣等39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主任殷福臣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做出决议。会议号召全区人民团结起来,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振奋精神,同心同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区而奋斗。大会对大成派出所副所长于恭信、马家沟小学校特级教师莫炳慧进行了通令嘉奖,并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次会议,于1983年2月23日,在区直机关俱乐部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代表296人,大会选举殷福臣等39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区长谷焰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主任殷福臣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李敬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孔昭廉作的《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做出决议。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认真抓好各条战线的经济体制改革,为提前实现全区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做出新贡献。大会选举市八届人大代表9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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