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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第十七篇 党派 群团
 
 
第二章 群众团体
 
 
第四节 工商业联合会
 
 
    一、组织沿革
    1947年9月,正式成立哈尔滨市工商联合会,下设12个办事处。南岗地区设南岗、马家两个办事处。1949年10月,南岗、马家两区合并后,称南岗办事处,仍为市工商联派出机构。1954年4月,成立哈尔滨市南岗区工商联合会,隶属市工商联和南岗区委双重领导。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区工商联中断活动。1987年,中共南岗区委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根据全国工商联四届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恢复工商联组织的意见,决定恢复南岗区工商业联合会。同时,成立筹备委员会。1988年5月,正式恢复南岗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代表大会
    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于1954年4月在秋林公司俱乐部召开。大会选举孙成杰为主任委员,王一贵为副主任委员。
    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于1958年10月在秋林公司俱乐部召开。大会选举孙成杰为主任委员,邹洪杰、潘万才(女)为副主任委员。
    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于1962年3月在秋林公司俱乐部召开。大会选举孙成杰为主任委员,刘超然、邹洪杰为副主任委员。
    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于1988年5月31日在东煤俱乐部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3名委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民主选举唐学礼为主任委员,任延玺、伊祥禄、陆沂、邓开祥、钟学德为副主任委员。后因陆沂工作调动,于同年11月,补选于维鉴为副主任委员。
    三、主要任务
    1954-1965年,区工商联的主要任务,领导工商业者遵守《共同纲领》及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指导区内私营工商业者在国家经济计划指导下,发展生产、改善经营;代表区内私营工商业者的合法权益,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工商联或有关部门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并与工会协商有关劳资关系等问题,组织区内工商业者改造思想和参加各种爱国活动。
    1979-1990年,在新的历史时期,工商联成为具有统战性质的人民团体,其主要任务是,积极参与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对政府有关政策、经济法律的制订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为会员和社会提供经济信息、法律经济咨询服务,进行工商业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协调会员之间关系,促进横向经济联合,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成为会员与政府之间协商和对话的民主渠道,发挥桥梁作用;发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帮助会员自觉遵守政府政策、法令,遵守行业纪律、职业道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加强与台湾、香港、澳门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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