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南岗区志》
 
 
第十八篇 公安 司法 军事
 
 
第一章 公安
 
 
第二节 社会治安
 
 
    一、保卫新政权
    解放初期,南岗地区一些伪满洲国残余势力成群结党,各路建军土匪气焰嚣张,市区周围各地地主、恶霸流窜入城,国民党反动派潜伏下来的军警特务蠢蠢欲动,区内社会治安秩序十分混乱。为迅速建立良好秩序,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1946年7月,区政府在落马湖(现鼎新屯)召开反奸除霸千人控诉大会,当场处决了罪大恶极的土匪头子王友,群情激奋,人心沸腾。1949年4月,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又在全区开展反动党团登记工作。1950年11月,在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全区抽调宣传员842人,组成34个宣传队,深入街道,开展“镇反”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共收到控诉信847件,揭发检举材料512份,坦白交待材料39份,逮捕并镇压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反动派遗留下来的社会基础基本摧毁。与此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取缔娼妓、禁止吸毒、贩毒和聚众赌博等运动,整顿了社会风气,有力地显示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威力,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
    二、治安联防
    1951年,南岗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开始在辖区内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治保会下以居民小组为单位成立防奸、防谍、防火、防盗为内容的"四防"小组。1952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改为在街道居民委和村屯建立治保会,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立治保小组。治保会是群众性的治安组织,在区政府和区公安分局领导下进行工作,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个组织不仅在建国初期打击反动势力,清匪除霸中显示了巨大成功,而且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80年代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中都是一支重要力量。至1990年,全区有治保会519个,治保小组4 335个,治保员6 489人。
    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打击刑事犯罪是公安战线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深入发展,大案、要案和犯罪团伙俱增,早已绝迹的社会丑恶现象又有抬头,出现了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活动。1983年9月,全国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同年10月,南岗区成立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指挥部。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领导收捕一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捣毁一批流氓、盗窃犯罪团伙。至1987年3月,连续进行"三个战役",打11场硬仗,组织近百次集中收捕行动,挖出百余个危害大、影响坏的流氓盗窃团伙,打击处理犯罪分子2 000余人,缴获各种凶器1 207件,收缴脏款折合人民币900万元,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发案率1990年比1989年下降了23.4%。南岗区1980--1990年刑事案件破案情况表(附表)
    四、综合治理
    1981年,国家提出要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行政及法律等各种手段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方针。1983年,全区成立以主管书记、区长为组长、副组长,包括驻区大单位在内的,区政法、宣传、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参加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街道、乡镇及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长期性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采取复杂地段重点设防,高层楼群以楼定防,宿舍大院厂街联防,平房棚户群防群治等防范措施,加强了治安责任区的建设,建立并完善条块结合,多层次、全方位治安防范网络,刑事案件发生率大幅度下降。1990年,有80%以上的居民委案件、犯罪、火灾、治安、灾害事故明显减少,群众增强了安全感。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