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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兵组织
民兵组织的建立,是根据不同时期战备的要求,结合编兵单位的实际,按有关编兵整组规定进行的。
1959--1966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和搞好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指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大面积组建民兵工作。编兵年龄为16-45周岁,编兵分类为武装基干民兵、基干民兵、普通民兵3种。全区组建单位100个,下辖3个师、30个团、60个营、510个连,总兵力达63 000人。
1967--1976年,这个时期为"文化大革命"时期,继续按照"大办民兵师"原则,在原编建制的基础上,编兵年龄男性基干民兵为16-30周岁,女性基干民兵为16-25周岁,总兵力78 000人,其中基干民兵24 000人,武装民兵21 000人,普通民兵33 000人。
1977-1980年,由原编3种兵改为编普通民兵和特种民兵两种,总兵力达72 000人。编有特种民兵2 192人,其中,高炮民兵1 640人,地炮民兵25人,侦察兵129人,防化兵102人,通信兵71人。
1981年,根据中央关于缩小民兵编组范围、压缩民兵年龄、简化民兵组织层次的有关规定,取消城市民兵师和乡镇民兵团,并把民兵制度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全区由原组建单位100个,减少到69个,组建一个高炮团,一个步兵团,总兵力21 500人,其中,基干民兵8 500人,普通民兵13 000人,专业技术兵 1 792人。1985年,对民兵数量和编组范围进一步压缩,全区组建单位由69个,减少到41个,组建两个基干民兵团,总兵力22 500人,其中,基干民兵6 500人,普通民兵16 000人(含专业技术兵1 920人)。
二、民兵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是根据民兵编组人数,每3年为一个训练周期,一个周期每一名民兵参训一次。
1977-1980年,为第一个训练周期。主要突出抓了对参训民兵数量、质量、参训时间、内容上的"四落实"。经过这一周期,训练47 000人,超额完成在编民总数的1O.5%。
1981-1986年,为第二、第三个训练周期。组训民兵由42 500人,减到8 500人,主要实行集中训练、统一管理的基地化训练。两个训练周期共训练民兵7 769人,完成组训民兵总人数的91.4%,训练成绩均在良好以上。198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1984年,总参通信部授予南岗区民兵通信连为"先进集体"称号。
1987-1990年,为第四个训练周期,主要对新编民兵进行补训。其中,训练基干民兵1 555人,训练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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