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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第三篇 城乡建设
 
 
第七章 乡(镇)村建设
 
 
第二节 村屯建设
 
 
    一、住宅建设
    解放前,多为传统建筑,其格局一字型正房,三五间为一栋,泥草结构,中间开门,一堂两室或四室,对面火炕的住宅居多。三合院庭的东、西两厢多为仓库、马棚和更房。50-60年代,随着小型家庭的增多,一堂一室的泥草房,逐渐取代了三世、四世同堂的大型多间住屋。其墙体仍为土坯、干打垒和"拉合瓣"。木制房架、房顶苫草,偶有"砖打底"和"一面青"(房正面用砖砌成)房屋出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富民政策的落实,农村新建砖瓦房的农户越来越多,并面向"大而全"的方向发展,建筑格局多为一厅多室,有卧室、会客室、卫生间、厨房、锅炉房等设备。1985年,全区农村砖瓦房为1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90%。新春、跃进两乡全部实现砖瓦化。王岗镇和红旗乡分别达到80%和70%,人均住房面积为10平方米。1986年以后,农村兴起"盖楼热",至1990年,全区农民自建住宅楼150幢3万平方米,150户农民搬进新楼舍。
    二、公共建设
    解放前,村屯中公共建设仅有庙宇、学校、水井等。50-60年代。多数村屯新建村政办公室、会议室、学校、场院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村屯的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又增加卫生所、供销社、代销店、水塔、变电所、图书室、俱乐部、幼儿园、青年之家、翻建扩建和新建小学校等。
    三、自来水建设
    1978年以前,全区农民饮用水靠浅水井,多为地表水,不仅不卫生,还缺少人身所必需的化学元素。王岗镇、红旗乡一些自然屯的饮用水,因缺碘而成为地甲病(粗脖根)的流行区。1979年以后,区卫生防疫站、农业局、水利局、区建委联合组织科技人员下乡勘察测量,先后在红旗乡红旗村、旭光村、长征村、曙光村、五一村、明星村、金星村、徐家村、新城村、东升村、王岗镇的卫星村、前兴隆村、永丰村、永红村、红星村、房身村、华滨村打深水电井21眼,安供水管线54公里,1987年,全区农村实现了自来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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