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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第四篇 交通 邮电
 
 
第四章 公共交通
 
 
第一节 非机动车
 
 
    一、人力车客运
    1914年至1915年,区内出现人力车,因是日本传来式样,故称"东洋车”也叫"黄包车"。开始乘车者多为达官贵人、各界名流、知府衙门官员。1917年,哈尔滨市政当局批准发行人力车营运认可证,出现"黄包车热",至1930年达l 200多台。1933年以后,人力黄包车逐步被人力三轮车所代替。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苏联红军进驻哈尔滨,人力黄包车被取缔。
    新中国成立后,人力脚踏三轮车发展很快。1956年实现合作化,全区有350台、工人500人。1959年,区运输公司成立脚踏三轮车服务队,主要在车站、码头、商店、粮库、集贸市场等地从事客货运输。1970年9月,划归就近街道成立的五七运输队管理。1973年,上交区交通科管理。1980年,区内脚踏三轮车有500台。1990年,发展到1 000多台。
    二、畜力车客运
    清末年间,市区始有马车客运,四轮单马,车型多仿欧式,分敞蓬与厢式两种,多为商贾、绅士所用。民国初年,斗马车(俄称窑拉杆)盛行,此车2轮1马,可乘坐4-6人,车速快、易驾驭、转弯灵活。1932年,东北沦陷时期,对人头口粮和牲畜饲料实行粮谷配给制,限制马车客运的发展。1942年由于能源短缺,马车客运迅速发展,满洲交通运输株式会社,推出带玻璃棚马车,俗称"玻璃车",单马驾车,成为时髦的交通工具,乘坐4-6人,婚丧嫁娶亦用此车,很受乘客欢迎。1949年后,由于马车客运速度慢,且不利于城市卫生管理,逐渐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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