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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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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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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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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市农村共有贫困户29 446户,其中定型户6 268户,有扶持条件的23 178户;当年共扶持15 855户,有10 804户脱贫,占扶持户总数的46.6%。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和发挥家庭扶贫农场的作用,市、区县(市)、乡(镇)、村各级机关、群团组织和党员、干部建立扶贫联系点536个,包村、包户结对子3 936个,新办扶贫农场72个。全年共筹集扶贫资金640.81万元。全市共投放扶贫周转金508.8万元,郊区及阿城市、呼兰县的回收率为79.4%,宾县、方正、依兰的回收率为56.6%。(王德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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