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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收容遣送】
1994年,全市共收容自流人员2 403人次。其中,本市1 650人次,中转800人次,遣送1 600人次,送农场劳动教育324人次。审查实行初审、复审,遣送采取中转遣送、自费反籍、家属领回等办法,错遣率、漏带率、非正常死亡率均为"0",逃逸率控制在1‰以内。全年教育外流人员2 392人次,实行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与一般教育相结合、直观教育与教材教育相结合、强制劳动教育与经济处罚教育相结合,教育面为80%。加强对外流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全年检诊2.6万人次,接种1.5万人次。开展“三无”(无流出乞讨人员,无流入流浪乞讨人员,无遗弃残老弱幼人员)乡镇创建活动,五县(市)“三无乡(镇)"达65%,七区达到100%,有71个乡(镇)获得"创建巩固'三无'乡镇先进单位"称号。(王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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