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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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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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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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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市民政部门开办的国有社会福利院7个,床位 1 918张。收养人员1 496人,其中优抚对象56人,社会"三无"对象877人,自费人员563入。收养对象住院生活费年人均1 346元。10月中旬,国家民政部组织的检查团对社会福利院进行检查。哈尔滨市智残人在亚太地区第一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获金牌18枚、银牌6枚、铜牌11枚。哈尔滨市慈善会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召开,免去刘金彪市慈善会名誉会长职务,表彰慈善优秀工作者,完成”96慈善传亲情"系列活动,救助200多名孤寡老人、特困学生、患病孤儿。(赵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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