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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哈尔滨市调整和充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农业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主管农业副市长及计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28个增加到31个部门。扶贫任务较重的乡镇,明确一把手责任制。修订《哈尔滨市扶贫攻坚计划》。明确今后3年扶贫开发的工作,将全市贫困乡、村脱贫任务分解到各区县,限时脱贫。组织制定扶贫开发“6个下乡进村"方案(人员、项目、科技、商品、文化、卫生)。全市有贫困县1个,贫困乡23个,贫困村368个。全市组织86个单位对75个极贫村、11个极贫乡进行定点包扶,各包扶单位为贫困地区办实事300多件,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干部职工捐资40万元,捐献衣物6万件。
1997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加大投入,实施开发式扶贫,分三批下达213个扶贫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4 035.2万元,其中市扶贫开发基金投资1 710万元,各区、县(市)及乡村农户自筹2 325.2万元。重点安排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和直接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项目。新建和改建中小学校舍36所,建筑面积17 757平方米,可改善7 083名学生的学习条件;村屯路桥建设24项,修桥18座、266延长米,修路56公里;建设堤防、水库项目11项;安排种植业项目15项,旱改水、插柳15 754亩;安排养殖业项目45项,支持2 418个贫困户养猪、养牛;安排无电村办电、村屯低压线改造、农机具构置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项目。
1997年,方正县选择县直、乡村3 000名干部对全县3 000个贫困户进行一对一帮扶。宾县从财政拿出60万元,扶持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市妇联开展"手拉手巾帼活动"。团市委开展"希望工程"活动。
到年底,全市有13个贫困乡、217个贫困村、61 129户、27万人脱贫,脱贫率分别为56.5%、59%、53.6%和53.6%。年人均收入低于1 000元(相当于1990年不变价60C元)的贫困户减少61 129户、27万人,实现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使6个乡、100个村、3.6万户、16万人脱贫目标。定点扶持的11个极贫乡、75个极贫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平均比上年增加300元,其中5个极贫乡、16个极贫村年人均纯收入1 500元。
到年底,全市有10个乡农民年人均收入低于1 500元(现价);231个村低于1 500元,其中低于1 000元的村37个;低于1 000元以下贫困户52 867户、23.4万人,其中低于500元的极贫户14 489户、6.5万人;1 000元以下人口占全市农业人口5.1%,占全市人口2.45%。
1997年,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争取到以工代赈资金、支持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等1 157万元,支持延寿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生产项目。
(孟宪华 张晓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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