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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优抚工作】
 
      2005年,哈尔滨市投入近300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新建住房234户505间,维修住房503户1257间。各区县(市)出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采取医疗补助和医疗优待相结合的方法,使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得到缓解。全市为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费636万元。
    全市享受“三属”抚恤的1977人,全部达到国家抚恤标准(城镇300~350元,农村195~220元)。残疾军人6111人,抚恤金按国家标准全部发放到位。在乡复员军人19927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82元;在乡抗日老复员军人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2元。全年共优待25900人,发放优待金1910万元,人均优待700余元;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800余万元。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以“解难题、办实事”为主题走访慰问抗日战争老战士和抗日战争老战士遗属活动,为每位慰问对象颁发慰问金2000元,赠送纪念怀表1块;为全市近2000名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战士颁发纪念怀表和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为在乡抗日战争老复员军人解决住房65户,全部建立住房档案;哈尔滨烈士陵园举办纪念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型展览,制作展版60块,展出珍贵图片163幅,受教育人数约3万余人;投资39万元,对李兆麟烈士墓进行维修改造;举行尚志公园命名暨赵尚志塑像落成仪式,将香坊公园更名为尚志公园。
    全市已发哈尔滨市企业退休的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1727个,关停并转企业建国前老军人生活医疗补贴审批908人,享受热费补贴的企业建国前老军人2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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