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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社会福利事业】
 
      2007年,哈尔滨市社会福利院有老人1492名,在院精神病人825名,在院孤残儿童382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566人次。
    2007年,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入院孤残儿童累计达600余人次,接待参观、慰问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1.2万人次。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50余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5人。全院每个职工与孤残儿童结成对子,全年共开展爱心互助活动420次。选派员工参加民政部/英国救助儿童会等开展的学习、培训23人次,院内业务培训19期,接受培训的人员达570人次。
    2007年,哈尔滨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566人次,救助流浪儿童898人次,从外省、市接回受助对象490名,护送784名受助对象与家人团聚,为3647名受助者购买返籍车票,送医院救治16人,送福利院安置16人。全年市救助管理站共出动救助宣传车辆1056台次,出动救助宣传员近3000余人次,发放《救助指南》、《致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单近万张,街头救助流乞人员4189人次。
    2007年,市普宁医院接收民政对象精神病人190人次,其中社会流浪无主精神病人156人。医保及公自费精神病人384人次,现在院病人766人。全年收费760万元。
    市第二福利院将2007年作为节约管理年。对收养人员实行“三级”护理,坚持24小时服务程序,努力拓展医疗康复功能。完成了2400平方米老人宿舍的维修改造及内部配套设施的采购工作,3000平方米病房及康复训练楼的翻扩建工程基础工程完毕。
    2007年,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在东环分院新建了综合康复楼,6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增加床位230张。自筹资金收回中日合资晓龙康泰乐园老年公寓经营权并进行了内部改造。修建了市区通往东环分院1.2公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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