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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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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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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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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优抚工作重点是为优抚对象办实事,突出抓了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三难"(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国家、集体、个人共筹资159.7万元,其中国家补贴35.6万元,集体补贴53.1万元,个人筹资70.9万元,共为在乡老复员军人解决住房(修建)661户。在呼兰、阿城22个乡镇建立了合作医疗,国家补贴医疗费2.10万元。群众优待2 845户,优待金总额97.27万元。为全市2 976名伤残军人换发了新的伤残军人证。哈尔滨市199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授予"双拥"先进市称号。(许家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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