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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利用外资项目28个,协议外资额4 05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9.4%。实际利用外资额3 80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9倍。在实际利用外资额中,国外贷款1 741.5万美元,占47.2%;"三资"企业外方投入553.2万美元,占15%,补偿贸易及其它项目1 392.1万美元,占37.8%。按外方国家和地区分:日本居第一位,均为贷款项目,外资投入1 371万美元,占37.19%;香港居第二位,主要是"三资"企业和补偿贸易项目,外资投入1 187.18万美元,占32.2%;其余项目分别来自美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外资投入1 128.63万美元,占30.61%。按外资投向分:工业项目3 259.33万美元,占88.4l%,农业项目309万美元,占8.39%;其他行业118.48万美元,占3.21%。
1989年新成立"三资"企业14家,外方注册资金470.35万美元。其中,合资经营企业7家,外方注册资金206.5万美元,合作经营企业1家,外方注册资金10.1万美元,外商独资企业6家,外方注册资金253.75万美元。
利用外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三资"企业比重小,仅占15%,绝大部分外资项目是举借外债和补偿贸易;二是出口创汇型和技术先进型项目的比重小;三是在"三资"企业中,对本市经济发展能起一定推动作用的大中型项目少,"三资"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不高。
为推动外资利用,实现借、用、还良性循环,年内举办了哈尔滨市外汇债务研讨会。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外债使用单位的近百名代表出席,国家计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也派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论文21篇。
1988年成立外国投资服务中心之后,1989年又组建了哈尔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这是由"三资"企业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的社会经济团体,是社会团体法人。
(陈瑞之 曹 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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