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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计划管理的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和协调指导作用,加强对全市日常经济活动和工交企业生产经营的指导与调控,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原市计划委员会,于1991年8月15日重新组建新的市计划委员会和市经济委员会。并加强领导力量,精简了机构人员。
新计委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计划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制定具体细则和办法。(2)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科学技术、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和目标。(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讨建立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方式和工作。(4)调查研究产业政策、价格政策、分配政策和技术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5)编制全市国民经济、科学技术、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滚动计划,并提出实现计划的重大措施和办法。(6)搞好财政、信贷、物资、外汇、市场、劳动力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的综合平衡。(7)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重要措施、办法,进行科学论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8)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具有法人资格,新开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9)负责指导各区、县(市)和各部门的计划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10)负贵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负责申报、审批基本建设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1)负责经济信息网络建设,提供经济信息服务。
市计划委员会根据所承担的职贵和工作任务的需要,设处室15个,行政编制103名。直接管理市工程咨询公司、市投资公司、市信息中心、市经济计划研究所、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市炉渣管理办公室、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国土规划办公室、市投资许可证管理办公室、市农电处。
新经委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哈尔滨市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2)参与年度工业、交通生产计划的编制,分解落实计划指标,并组织实施;(3)组织指导全市工交部门的生产、销售、能源、物资供应和运输中的重大问题的衔接和调度工作;(4)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5)参与编制技术改造和生产技术开发的年度计划,负责审批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6)指导全市企业管理。工交部门全面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救灾工作及各项基础管理,组织开展“双增双节”活动。(7)指导工交企业改革的实施工作。(8)参与涉及工交企业生产的金融、物价和物资工作,组织地方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9)指导企业经济管理干部培训工作。(10)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全市工交生产情况,并负责对工交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市经济委员会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内设处室15个,行政编制128名。直接管理市食品工业办公室、市清资挖潜办公室、市工艺专业化办公室、市工业供销总公司、市包装公司、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市联运中心、市交通战略办公室、市交通运输指挥办公室、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市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市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方产品管理办公室、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市新产品开发基金会。
(洪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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