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计委转变职能和改进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哈尔滨市实际,进一步转变计划管理职能,改进计划方法,使计划更好地面向市场、反映市场和引导市场,在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能作用的同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一是突出计划管理的新的主要职能。研究战略、制定规划、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产业政策、培育市场、重点建设、协调服务。为完成各项主要任务,计划部门将加快八个方面的转变:从偏重于微观经济活动,转向主要研究战略、方针和政策;从偏重于行政手段进行直接管理,转向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进行间接管理;从主要着眼于全民所有制经济活动,转向引导和调控全社会经济活动;从偏重于实物量管理,转向按一、二、三产业的国民经济全局、大系统的调控与引导;从偏于供给的单一被动式平衡,转向突出动态的、国内外统一大市场的平衡;从偏重于计划管理,转向协调服务型管理。二是改进计划方法,重点改革生产和流通计划管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计划管理从内容、形式和方法上都有一个根本性的改革。指令性计划,要逐步向国家订货方式转变;流通领域计划,积极探索并逐步采用期货市场来实现。工业产品产量计划指标,由过去的33种减少到9种,其中,指令性计划由6种减少到2种。取消工业总产值分解下达指标,增加工业增加值的效益类总量指标。农业生产计划指标由60种减少到16种,适应保障市场供给的需要,增加蔬菜、禽蛋总量指标,采用同商业、生产者订购、订销方式实现。主要商品收购调拨计划由28种减少到13种,保留的计划指标亦采用收购、议购合同方式实现。生产资料分配计划指标由17种减少到8种,计划分配物资量将大幅度减少,同时积极准备放开钢材及有色金属的计划管理,计划内生产资料尽快推行国家订货制度。改善工业经济效益计划指标,在继续保留工业综合能耗、工业资金利税率、流动资金周转次数、劳动生产率(按净产值计算)等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工业净产值率、工业产品销售率和工业成本利润率等指标。加强对新的经济效益指标体系的测算,并与全国各省市进行对比分析,针对趋向性问题,制定宏观调控措施。三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放宽区、县(市)的投资审批权,凡属各区、县(市)自己筹措资金、自行平衡建设条件的、兴办地方性农业、社会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由区、县(市)自行审批,其它领域的投资、审批权限一律扩大到5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同时将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项目的起点标准由现行的5万元提高到50万元,以下的视为零星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下放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将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下放到区、县(市)及市属工交各局。逐步推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强化投资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投资项目从筹划、筹资、建设实施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本息,均由企业组织、董事会、管委会全过程负责,全权负责企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明确项目业主单位的责任与权力,突出其主体地位,规范各部门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强化服务功能,以保证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四是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引导和调控市场运行。着力研究现阶段市场发育特点,在战略布局、结构和政策措施上下功夫。制订完善的市场体系总体规划,逐步建立种类完备、布局合理、多层次、多功能的市场体系,同时还要在坚持搞好宏观总量平衡的基础上,采用必要的计划手段来实现市场调节预期达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有效抑制市场自发调节的消级作用。加强市场动态分析和预测,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资供应状况分析,积极参与劳务、技术、金融、保险、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情况的分析研究,适时发布信息,针对面临的问题提出重大对策性建议。五是加强宏观经济预测,尽快建立全市经济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健全产业政策实施机制,改进和加强宏观调控。(洪光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