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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确定的贫困标准,全市1996年有5.2万人、1.2万户、76个村、8个乡实现脱贫,分别占全市贫困户、村、乡数的11.3%、19%和29.6%。副市长张松岭和各区、县(市)政府领导签订扶贫责任状。开展贫困乡、村、户调查摸底,制定《哈尔滨市扶贫攻坚计划》。全市有1个国定贫困县,19个乡、323个村农民人均收入低于1 500元;有93 378户、41.5万人低于1 000元,占农村人口的8.9%,占全市人口的4.4%。市计委、财政、建委、教委、交通局、爱卫会、工商局、乡企局等8个部门筹集资金1 468.2万元,建立扶贫开发基金,专项扶持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分3批下达108个扶贫开发项目,总投资达3 568.2万元(市扶贫开发基金l 468.2万元,各区、县(市)、乡、村自筹2 100万元),重点安排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和直接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种植业及农副产品、当地资源深加工项目。市直43个党政机关定点扶持43个极贫村,据不完全统计,各单位为极贫村投入近100万元,捐献衣物7 OOO余件。争取到贫困县教育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省各部门配套资金及扶贫周转金、扶贫开发贷款等3 000多万元。(张晓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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