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7年,为保证全市国民经济适度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稳定发展,市政府采取措施,加大筹措资金的力度。(1)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1997年向国家计委等有关部委和省有关部门争取资金6.2亿元和一些融资指标。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市政府多次组团到一些国家和地区以及厦门等沿海城市招商引资,并开辟欧美资本市场。1997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7 988万美元,其中利用国外贷款1 788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16 200万美元。批准利用外资项目85项,协议外资金额12 000万美元。(2)努力培植财源,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6.97亿元,比上年增长13.4%。(3)通过金融市场筹措融通资金。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32.8亿元,比上年增加99.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15.1亿元,比上年增加55.6亿元。金融机构全年累计现金收入1 698.7亿元,增长15.1%;累计现金支出1 512.9亿元,增长12.1%;净回笼现金185.9亿元,增长14.2%。进一步优化资金信贷结构,把握新增贷款投向,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需要,积极支持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重点扶持支柱产业,增加非国有经济和第三产业的新经济增长点的资金。(4)发展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在间接融资的同时,不断扩大直接融资比例,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建立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发行哈高科技股票5 000万股、筹集资金2.89亿元,哈医药股份、秋林股份,增资配股筹集资金2.729亿元,发行地方经济建设债券1.24亿元。总计筹集生产建设资金6.859亿元。
(李佰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