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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编制工作人员在市政府干部处的工资定员科,定员8人。1951年市编制委员会成
立后,其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内设编制科(处)对外称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
员编制从1963年到“文化大革命”前增加到12人。“文化大革命”初期市人事局、市编制委
员会及其办公室停止办公。1972年市编制委员会恢复,其办公室设在市革委组织组,编制6
人。1973年市人事局重新组建后,市编委员会办公室又设在市人事局,人员编制由6人增加
到12人。1987年,随着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市编制委
员会办公室成立综合处,行政编制处,事业编制处,并配备专职副主任,人员编制由12人,
增加到22人。明确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市人事局合属办公。
编制工作,从建国以来一直实行人事部门管理与市编制委员会合属办公的体制,编制队
伍建设均与市人事局机关工作人员同步进行。同时也注重了行政机关、区、县(市)、人民
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1989年,针对编制干部新成分多,业务不熟
悉的问题,举办了培训班,学习了国家和省有关编制工作的原则、政策与规定,进一步掌握
了机关编制工作的原则和规定,以及机构编制的审批程序,各种编制的审批范围。
1990年与人事局加强廉政建设,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同时,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
关于行政机构编制的审批制度;关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审批制度;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
位人员编制和工资基金管理的审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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