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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地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1946年
哈尔滨解放初期就提出要执行“任人为贤”的干部政策,反对官僚主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的思想。制定了《公务员奖惩条例》,保证人民政府的廉政。1949年10月1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先后颁发了人事管理的规章
制度,加强了人事管理工作。但是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许多人事管理的规章
制度被“砸烂”,造成了有章不循的后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文化大革命”中的
问题进行了拨乱反正。特别是邓小平提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推动了改革开
放的深入发展,人事管理工作也在认真地进行改革,突出了为经济建设服务。在人事管理上
废除了领导干部终身制,同时对干部任免、招考、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培训教育、工资
福利、离休、退休、退职等都陆续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1990年哈尔滨市被国家人事部批
准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城市,制定了试点方案,开展了公务员制度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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