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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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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旧官吏制度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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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旧官吏制度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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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地区行政管理机构的建立始于清朝末年。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在哈
尔滨地区设滨江关道,受吉林将军管辖。1907年,中东铁路局在哈尔滨铁路附属地实行市制。
1913年,双城府滨江厅改为滨江县。1921年北京民国政府在哈尔滨设立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
局,成立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1926年成立哈尔滨特别市。1932年2月5日,日军侵占哈尔滨,
1933年,成立哈尔滨特别市,统一哈尔滨市政。各个时期行政机构的建立有着不同的官吏管
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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