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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事》
 
 
第二篇 解放后干部管理制度
 
 
第三章 调  配
 
 
第四节 精简下放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历次精简整编的指示,本着充实基层、妥善安置的精神,哈市安
排了精减下放干部和干部劳动锻炼。
  1952年,市人事局本着适合工作需要,提高干部质量和工作效率,减少冗员,减少层次
的精神。进行调整压缩,党政群机关共减少了854人,充实到财政和企业部门。
  1954年4月,根据全国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关于精简机构、整顿编制的决定》,哈尔
滨市党群系统精简下放干部63人,并作了妥善安排。
    1956年1月,哈尔滨市人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的精减工作指示》,
制订《哈尔滨市国家机关精简工作计划》。经过整编工作,市人委直属各部门共紧缩编制
1136名。其中一批人员被充实到生产建设、农村和区街基层单位。
  1957年1—5月,哈尔滨市根据“精减上层、充实基层”的精神,对机关人员进行了精减,
共精减干部855人,其中大部分充实了基层。从市直各单位抽调了一批科级干部担任街道办
事处主任。还有325名干部赴农村参加生产劳动锻炼。
  1958—1959年,哈尔滨市下放干部3752人。市委为了加强区级机关工作,从市直单位抽
调了一批领导干部到区任职;大部分精减干部下放到手工业合作社、街道办事处、影剧院、
文化馆、合作商店等单位;一部分到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还有一部分到国营工厂、商店
和农村参加劳动锻炼。
  1960年,随着“大跃进”形势的发展,各种事业、各类工程盲目上马,机构设置不从实
际出发,设得过多,导致全市许多行业干部数量急剧增长。仅市直机关工作部门就由1957年
的66个增加到76个;全市干部由67114人增长到141493人。从下半年开始,按照中共中央的
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动员干部下乡上山,加强农业和工业生产。共下放干部8013人,其中70%
下放到通河、木兰、巴彦等县农业生产第一线,担任社、队领导及食堂管理员、会计等工作。
其余的到国营农场和工业、钢铁、财贸战线,加强了基层领导。
  按照中共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以及精简人员的指示,
1962年,全市安排精简干部5604人。
  1968年4月起,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规定,对已被“砸烂”的市委、市政府各部、委、
办、局中的干部,一部分调到市革命委员会工作,一部分充实到基层,大部分到“斗批改”
学习班和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8月,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抽调20名党政机关干部到黑龙
江省柳河“五七”干校劳动锻炼。10月,《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主席“关于广大干部下
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
的指示。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在新丰和宝山创立两所“五七”干校。从市委、市政府办
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斗批改学习班”及7个区和银行等系统,抽调1100多名干部下
放到“五七”干校劳动。至1972年全市共有3500名干部到“五七”干校重新学习和劳动锻炼。
以后陆续抽回,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重新安排了工作。
  1970年,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的省革委政治部《关于搞好
干部到农村插队落户工作的意见》,组织哈尔滨市干部插队落户工作。全市首批7000余名干
部、教员、文艺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及家属奔赴农村插队落户。其中有市区革命委员会工
作人员197名;市属局领导小组成员,区革命委员会常委和基层单位革命委员会成员107名;
原部(局)级干部32名;处级干部55名。3月,第二批插队落户干部6700余人。
  1972年,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整顿插队落户干部工作会议,关于应根据本人和工作
需要,分期分批抽回分配工作的精神,通过插队干部自我总结、群众评议推荐的办法,到
1973年8月基本抽回安排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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