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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事》
 
 
第二篇 解放后干部管理制度
 
 
第八章 培训教育
 
 
第一节 行政干部教育
 
 
  一、政治教育
  1946年哈尔滨解放初期,市政府工作人员中,有28%是旧政权留用人员,为了提高他们
的政治思想觉悟,举办了行政人员讲习所,进行思想教育,使留用人员和新参加工作人员,
提高了对新政权的认识,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1949年1月哈尔滨特别市政府为加
强在职干部政治学习,成立了市政府学习委员会,统一领导市政府内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
学习。8月,中共中央东北局下发了《关于在职干部学习的规定》,哈尔滨市按规定组织安
排了干部政治理论学习。
  1950年,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下发了《关于1950年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哈尔滨市
按照东北局的要求,对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作了具体安排。甲组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
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乙、丙组学习政治、经济通俗读本。
  1951年,中共哈尔滨市委为加强在职干部的教育工作,给市人事局干部教育科增编到7
人。当年,除组织在职干部进行学习外,还抽调1988名干部到党校、工会干校、行政干校、
公安干校、森工总局干校学习。此外,各局、厂还组织政治学习班,有5732人参加学习。
  1952年,制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干部培训计划》,并总结介绍了上半年培养干部的典
型经验,提出主要结合中心工作和政治运动发现人才,选拨人才,掌握干部的特点进行教育。
  1953年干部政治教育工作,按照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指示,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
部计划管理,市人事局只管理行政干校。12月3日,市委宣传部召开宣传干部大会,布置大
张旗鼓的宣传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4年中共哈尔滨市委提出,要通过总路线与总任务的宣传与学习,大力培养干部。1955
年市委批转市委宣传部提出的《1955年在职干部理论教育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干部学习。
  1957年以后,政治运动较多。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一是结合政治运动进行学习,二是
学习哲学。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毛泽东著作《实践论》、《矛盾论》等。1963年按照中共中
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组织县以上机关干部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通知》的精神,开
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哈尔滨市从机关、企事业单位抽调大批干部到农村和工厂企业参加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的政治学习以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
理论、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为主要内容。
  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常的政治理
论教育工作得到恢复。这一个时期的政治理论教育,主要是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建设具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主要内容。采取的方式是局级以上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安排到市委
党校学习;处级干部由机关党组织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其他干部
由机关党组织按宣传部布置的学习内容,每周六进行自学。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学习,根
据全市统一安排,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
  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改革人事制度,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
制度。为对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市政府于1988年10月21日批准成立哈
尔滨市行政学院。1989年4月4日,哈尔滨市行政学院正式举行开学典礼,首批44名学员参加
了行政学院第一期处级干部任职资格培训班的学习。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课程中,安排
学习《哲学纲要》、《国家学说》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11月,国家人事部发出:《关
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坚持
两手抓,一手抓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一手抓业务培训。要求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
教育放在首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学习邓小平关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
会主义理论,学习马列主义哲学、逻辑学以及国家学说。
  1990年3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培训
实施方案》,对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内容作了具体规定。6月,国家人事部正式批准哈尔滨
市为国家公务员制度试点城市。哈尔滨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按照试点的整体
方案,在人事部培训与人事司的具体帮助下,拟定了培训方案。把政府机关干部培训工作纳
入了公务员培训的轨道。同时,市人事局成立了培训教育处,负责全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培训。年内,市行政学院共举办4期处级干部任职资格培训班,市政府机关有263名新任处
级干部参加了培训。
  二、文化教育
  哈尔滨解放初期,工农出身的干部较多,文化程度偏低。
  1949年8月4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下发《关于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提出,一切文化水平
尚低于初中程度的在职干部均应以补习文化为其在职学习的内容。在具有相当条件的地区应
即开办文化补习学校,设专任教员,制定文化学习计划,按文化程度编列班次,以其在一两
年或三年内利用工余时间学习,能达到相当初中的文化程度。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根据
全市干部文化程度在高小以下的占48%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共中央东北局的决定,责成市教
育局、市总工会在全市办起了工人夜校,广大工农干部和职工一起参加了扫盲和文化补习。
  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关于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哈尔
滨市相继成立了工农速成中学、市直机关文化补习学校。工农速成中学招收首批学员138名。
市直机关干部纷纷报名到文化补习学校学习。
  1951年2月10日,国家教育部颁发了《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县以
上单位举办的工农文化补习学校或补习班须向上级人民政府教育机关备案。哈尔滨市执行了
这一规定,并把工农干部的文化补习学习,作为政府教育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共同任务。
  1954年市委、市人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的指示》,
市人委将原市委扫盲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市人委扫盲工作委员会。创办了市工农干部文化补习
学校,从党群机关、政府部门、工厂企业录取学员300名。
  1956年,哈尔滨市教育局、市工会联合会举行了全市第一批职工扫盲毕业学员大会,并
为2863名脱盲学员颁发了证书。
  1957年,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占11.2%;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0.3%,
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6%;高小文化以下程度的占17.9%。其中,党政群系统科级以上干
部高中文化程度由原来占10.2%提高到20.5%;初中文化程度的由原来占29.1%提高到
51.3%;高小文化程度的由原来占31.8%减少到16%;初小以下文化程度的由原来占18%
减少到2.3%。
  1957年以后,市直机关文化补习学校改称市直机关职工大学,以提高文化知识为主。其
他干校也相应地增设大学专科和中专学科。这期间虽然受到反右派斗争、大跃进、反右倾等
运动的冲击,但仍有不少干部坚持学习。到1965年,全市干部的文化程度。具有大学文化程
度的占22.3%;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9.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0.2%;小学文化程度的
占8.3%。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的文化教育工作遭到了严重破坏,所有干校均停课闹革命,有
些干校则相继撤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行各业的干校陆续恢复,如商业职工大学、
税务干校、工商干校、市直机关职工大学等。有些院校还相继增设了中专、大专成人教育机
构。税务干校从1979-1990年,共举办了22期培训班,有2000余名干部参加了培训,培养了
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在职干部337名。市工商干校1984-1989年,共培养中专毕业生280名;
1990年以在职干部专业培训为主,全年共举办11期短期干部培训班,全系统有1650名干部参
加了培训。
  这一时期,全市干部的文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1990年,全市干部的文化程度:大学文
化程度的69006人,占40.6%,比1965年上升了18.3%;中专文化程度的48841人,占28.7%,
比1965年上升12%;高中文化程度的22288人,占13.1%,比1965年上升12%;初中以下文
化程度的29784人,占17.6%,比1965年下降了21%。其中政府机关大专文化程度的8066人,
占39.6%,比1957年上升29.4%;中专文化程度的4222人,占20.7%,比1957年上升
23.6%;高中文化程度的4740人,占23.2%,比1957年上升23.6%;初中文化以下的
3360人,占16.5%,比1957年下降了52%。
  三、业务培训
  1948年初,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决定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招收政治纯洁、作风正派、具
有初中文化,年龄在18—35岁的机关工作人员200名,进行政治、文化、业务训练。3月,成
立哈尔滨市行政干部学校,负责在职干部培训,每期4个月,第一期招收学员154人。
  1951年,市人事局提出了《关于培养教育干部的初步意见》,成立了公安干校、森林工
业总局干校。全市党群系统、各区、各行业和大型工厂企业都开展了短期培训工作。对组织
员、政治指导员、工会干部、税收干部、公安干警、会计员、统计员及采购员等进行了业务
培训。全市共培训了7824人,其中,在职轮训6171人;吸收录用干部的业务培训1653人。
  1952年1月,哈尔滨市人事局安排《全年培训计划》,要求对市政府股级干部、办事员、
公安员、防疫员、消防工作者、中小学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落实培训干校和培训班,
统一计划、分工负责。全年共培训了4408人。
  1953年,通过业余工业大学举办企业科级以下干部培训班进行业务培训。1954年,市人
事局撤消干部科,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归市委宣传部和组织部管理,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由各业
务主管部门人事(教育)处负责与市委有关部门和市教育局联系,市人事局配合。“文化大
革命”初期,干部的培训教育受到冲击,后期培训教育基地得到恢复,市管理干部学院、广
播电视大学、市直机关职工大学、市工商干校、市税务干校、市文化干校、市卫生干部进修
学院、市教师进修学院及其他各局的干校,共计23所干校。这期间干部业务培训,主要是把
干部的专业教育同学历教育结合起来进行。一般都设有企业管理、财会、政法、经济管理以
及和本系统有关的专业知识。仅经济管理干部学院1980—1989年就培训了企业管理和财会人
员1051人,学员既取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又学到了本人从事的岗位专业知识。
  1987年1月,国家经委、中央组织部、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大中型企业领导
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工作的报告》,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印发了《关
于坚持改进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工作的意见》,对培训对象、内容、方法提出
了具体要求。哈尔滨市确定对厂长、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的岗位培训由经
委负责安排,人事局配合,以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作为培训阵地。到1989年共培训厂长(经理)
和“三总师”297名。
  1989年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国家体改委、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岗位培
训若干问题的意见》,哈尔滨市行政干部业务培训按通知要求转入岗位培训。12月,国家人
事部下发《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通知》,确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培
训的标准和内容,要组织学习政府管理科学化必须具备的理论、专业知识、管理技能和行为
规范。哈尔滨市根据国家人事部和黑龙江省关于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实施方案的
要求,结合公务员制度试点,组织政府机关干部学习了《行政管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法》、《机关应用文写作》、《调查研究方法》及《公务员制度》、《公务员行为规范》等。
同时根据国家各主管部门岗位培训的安排,逐步开展了岗位专业培训。到1990年底,全市共
举办50多期培训班,共培训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210人,占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总人数
的23.6%,其中,处级干部350人,科以下干部4563人,新进机关人员初任培训297人。
  截止1990年底,全市共有20所地方高等院校和职工大学开设了60余门专业课,有近6000
人参加了专业学习,有3694人获得了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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