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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哈尔滨市委员会
哈尔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员
会的前身。
1949年10月1—8日,哈尔滨市举行首届1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次会议未建立协商委
员会。同年11月,在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2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哈尔滨市首届各界人
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中
央人民政府关于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规定: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直属上级人民
政府批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设市各界人民代表会
议协商委员会,由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及委员若干人组成,推
荐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副主席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种委员会。
1950年10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关于省市协商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
构编制的规定》。在市二届2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协商委员会。
随着政治协商制度的健全,1955年3月21—23日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的基
础上,举行政协哈尔滨市第一届委员会第1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
江省哈尔滨市第一届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市政协
下设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政协陷于瘫痪,停止了一切活动。1972年冬,市政协
机关开始恢复工作。1978年9月,组建了秘书处、行政处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
1980年10月14日,市政协增设工作组办公室。1981年12月22日,设立文史资料办公室。
1983年12月14日,经市委批准,市政协机关内部机构设:办公厅、学习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组委员会办公室、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办公室、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处级单位。1985
年2月11日,增设促进祖国统一委员会办公室、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除办公厅,均
为处级单位。8月25日,经市委常委142次会议讨论决定,市政协各委员会办公室为局级。
1986年5月28日,经市编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市政协办公厅内增设政工处。1989年11
月27日,市政协成立信访办公室,设在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二、民主党派
(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哈尔滨市委员会
1958年12月28日,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民革)哈尔滨市委员会,为民
革的地方组织。民革是由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爱国分子创建的一个民主党派。民革现阶段的
纲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发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
领导全体党员,团结国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民革坚持
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
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党职能,积极参政议政,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推进各
项改革,开展社会对话,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
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而奋斗。民革以宪法为准则,遵循民革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
工作。
(二)中国民主同盟哈尔滨市委员会
1955年3月,成立中国民主同盟(以下简称民盟)哈尔滨市委员会,为民盟的地方组织。
民盟是以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政党。其基
本任务和奋斗目标是:在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下,团结广大知识分子,继承发扬民主、
科学传统,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南,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参与
国家政权和国家事务管理。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技术咨询、业务实践,发展社会主义
商品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和科学文
化素质,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民盟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遵循民盟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中国民主建国会哈尔滨市委员会
1956年3月26日,成立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民建)哈尔滨市委员会,为民建的地
方组织。民建是由经济界人士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为社会主义服务
的政党。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路线为行动指南,组织团
结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发挥从事经济工作的特点,参加国事管理。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
督,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民建以宪法为准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民建哈尔滨市委员会遵循民建章程进行工作。
(四)中国民主促进会哈尔滨市委员会
1958年8月23日,成立中国民主促进会(以下简称民进)哈尔滨市委员会,为民进的地
方组织。民进是从事教育、文化出版、科学和其它工作的知识分子组成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中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一个民主党
派。民进的宗旨是:以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为指导,促进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
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民进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
方针。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加国家政权、事务的管理,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对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其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
出政治主张,积极发挥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作用。民进以宪法为准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民进哈尔滨市委员会遵循民进章程进行工作。
(五)“九三”学社哈尔滨市委员会
1956年10月30日,成立九三学社哈尔滨市委员会,为九三学社的地方组织。九三学社是
由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具有政
治联盟特点的政党。现阶段的任务是: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下,广泛团结知识界人士,
坚持民主和科学,致力于改革和开放,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使中国成为富强、民主、文
明的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九三学社以宪法为准则,九三学社哈尔滨市委员会遵循九三学社章
程进行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各民主党派停止活动,1977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哈尔滨市各
民主党派恢复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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