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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的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简称科研机构)始建于民国初期,1923年中东铁路在香坊
设立了农业试验场。1924年,东三省文物研究会博物部(黑龙江省博物馆)设立了生物研究
所,从事动植物研究。1928年,呼兰县建设局筹办起农林试验场。1929年,东三省文物研究
会在哈设立农事实验场。
东北沦陷时期,伪满洲国在哈尔滨设立了12个科研机构。1932年,东三省文物研究会改
称为北满特别区立文物研究所。1933年,设立大同酒精株式会社研究室,研究人员3人,从
事生产中的产品分析和副产物的处理研究。1933年11月,大陆科学院接管在哈尔滨的东北防
疫所,改称为卫生技术厂哈尔滨分厂,从事有关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研究和疫苗、血清的试验
制造(1937年12月撤销此分厂)。1935年,国立农事试验场接管在哈尔滨的中东铁路农业试
验场,改建为哈尔滨农业试验场,内设农艺、农业化学、病理昆虫、园艺等学科,研究人员
42人,从事农业试验研究。1937年1月,大陆科学院接管文物研究所,改称为大陆科学院哈
尔滨分院。设立生物研究室、博物馆、饲养场、植物园,研究人员9名,从事动物学、矿物
学、历史学和考古的考查试验研究。1940年,伪满洲国兴农部成立哈尔滨水产试验场。内设
试验室、水产调查部、水产试验部、水产科学部、水产食品部和指挥部,研究人员24人,从
事内陆水产和各种基础研究。兴农部还在哈尔滨成立开拓研究所哈尔滨分所,从事农业经济、
农产品加工贮藏、碱土改良粮食与经济作物栽培、灌溉的研究。日满制粉株式会社在哈尔滨
道里警察街松花江工厂内设立了化学研究所,从事农作物加工制品的化学研究实验。民生部
接管的哈尔滨医科大学设立了生理学、解剖学、药物学3个试验室和病理学、细菌学、生化
学、卫生学4个研究室,研究人员14人。民生部成立的哈尔滨农业大学设立了农学研究室和
兽医研究室,研究人员16人。1945年8月,上述科学研究机构随伪满洲国覆灭而解散。
1946年4月哈尔滨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1948年,首先建立
了第一个独立科研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1950年,建立了哈尔滨水产试
验场,后改为黑龙江水产研究所。1954年,建立了中国科学院土木建筑研究所(国家地震局
工程力学研究所)。1955年,建立了黑龙江省化工研究所。
1956年,中共中央发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科学技术事业迅速发展,至1965年新建
科研机构54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科研机构受到破坏,有11个科研所被撤销。
1969年,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市科技管理局后,科技工作逐步恢复。至1975年末,全市科研机
构发展到85所。1978年,哈尔滨市贯彻全国科学大会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拨乱反正,
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科研机构迅速发展。至1985年末,科研机构共有
独立和非独立科研机构315个(独立科研机构140个,非独立科研机构175个),固定职工25340
人,其中科技人员15393人。还兴办民办科研所11个,职工167人,科技人员110人。
1986年,市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扩大科
学技术研究机构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发布了《哈尔滨市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市独
立科研机构经过深化体制改革,至1990年末,全部实行所长负责制,对外实行有偿技术合同
制,对内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拨款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对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削减科学
事业费逐步实现事业费自主。对公益服务型科研机构,实行事业费包干制。科研机构经过体
制改革,有了进一步地发展。到1990年末,科研机构增至394个(独立科研机构142个,非独
立科研机构252个),职工29537人,其中科技人员21604人。民办科研机构124个,职工1208
人,其中科技人员1160人。形成了由中央、省、市、区、县(市)、工厂企事业、高等院校、
民间组成的多层次多学科的科学技术研究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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