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科学技术》
 
 
第七篇 科技管理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哈尔滨市科技领导小组
 
 
  1959年市委决定成立市科学技术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处书记郑依平为组长,副市长白
天、文教部长冯毅为副组长,1962年机构在精简中撤销。1966年又成立科技领导小组,由市
委书记处书记郭伟人任组长,副市长张屏、市科委副主任李亚非任副组长,在“文化大革命”
中又被撤销。
  1980年5月26日,为统筹考虑解决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与国民经济计划的衔接,协调
生产与科研单位之间的技术协作,把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市委决定成立哈尔滨
市科学技术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姚学融任组长,副市长王世杰、沈从龙任副组长。
市科委、计委、经委、建委、农业办、财贸办、科协、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市
科委为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
  1984年4月13日,成立市委、市政府科技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人生任组长,
副市长李培福、赵福臣、市科委主任王源灿任副组长;市科委副主任曹玉璞、市计委副主任
陈启光、市经委副主任苏学胜、市建委副主任王凌乾、市农委副主任杨德丰、市财贸办副主
任张天祥、市人事局局长薛林、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居松、市税务局局长李焕庭、市工商行副
行长李道发、市科协副主席孙超、市总工会主席梁彦德、团市委书记王东华为领导小组成员。
下设办公室,曹玉璞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委、市政府科技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科学技术发展方针政策,研究重大
技术决策;统一全市科学技术发展长远规划,使之各个规划之间能互相渗透、互相衔接;组
织全市科技协作,统一组织和管理全市科技队伍,搞好技术攻关、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
术引进、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统一筹划全市科研机构的布局、调整、整顿和
改革。协调市计委、科委、经委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科技工作。各部门之间能够明确分工的,
可按分工要求办理,一时还不能明确的,可在市科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调办理。
  1984—1985年,市委、市政府科技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会议,讨论决定:加强微型计算
机开发应用的领导,确定成立市微机领导小组,由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曹玉璞、苏学胜负责
日常工作,下设微机办公室,李乃翔任办公室主任。原则上同意《1984—1985年哈尔滨市微
型计算机开发应用规划》。对地方科研机构进行改革、整顿,解决大学、大所、大厂同市地
方企业的技术协作,签订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成果转让、人才培养方面的协作
合同。确定市科技体制改革措施,扩大市属地方科研所自主权,逐步实行对外有偿合同制,
对内实行课题承包制,努力实现经济自主。进一步建立科研生产联合体,建立科技发展基金
制,抓好科研单位的整顿,进一步发挥科技开发中心的作用,开辟技术交易市场,把科技成
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抓好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合理使用,从1985年起实行重大科研项目和重
点攻关项目承包制。积极支持兴办集体和个体研究所,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
决定》,研究哈尔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并作出《关于设立哈尔滨市科学技
术发展基金的试行规定》。1987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哈尔滨市科技领导小组,其办
公室也随之撤销。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