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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科学技术》
 
 
第七篇 科技管理
 
 
第二章 干部培训与考核
 
 
第二节 考  核
 
 
  50年代,对科技干部的考核实行鉴定制度,由组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鉴定的内容,重
点放在立场、观点、作风、执行政策、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工作和学习态度等方面。
  1964年,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对科技干部考核内
容,要求在政治方面,考察了解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执行情况和他们的政
治历史、道德品质、思想作风。在业务方面,考察了解他们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和在工作中
的贡献、科学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对高、中级科学技术干部,还考察了解他们培养新生力
量的情况。
  1981年,根据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重新修改制订的《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
要求,建立了考核科技干部制度,定期进行考核与考核业绩登记,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
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成就。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术组织和职称评定组织认真评定后,由主
管机关授予技术职称。至1983年,市科委科技干部处已建立了450名高级技术人员的业务考
绩档案和14000余名中级技术人员名册。
  1986—1990年,根据中央、国务院对职称改革的要求,结合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建立
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制度,确定了以德、能、勤、绩为主的考核内容,规定考核办
法、考核形式、考核程序,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都建立了专业技术职务档案。通过考
核,增强了专业技术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提高了科技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
促进了科技干部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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