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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科学技术》
 
 
第七篇 科技管理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二节 中短期计划与实施
 
 
  在科技发展战略和长期科技规划的指导下,市科委采取自下而上,根据实际情况,需要
与可能,通过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制订了各个时期的中期(五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和星
火计划、火炬计划、微机应用计划。为了保证实现中期科技发展计划,每年编制短期(年度)
市科技计划。市年度科技计划作为市政府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科委会同市财
政局、银行下达计划重点项目及科技补助经费(科研、新产品、中间试验三项补助费)、科
技基金。市科委负责对地方实施下达的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和列入省、国家的科技计划项目的
组织实施。为发挥各级技术管理部门的作用,对安排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市科委委托各局
技术处和区、县科委协助管理,主持项目的论证和同行评议以及项目实施,保证确定的计划
项目目标的实现。承担项目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按合同规定计划项目的指标、内容、
进度、措施等组织力量完成任务,并按年度将项目执行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市科委、银行。
项目完成后,作出经费决算上报市科委、市财政局、银行,按成果管理规定向主管部门和市
科委申请成果鉴定、成果奖励。市科技计划项目,一般的研究周期都在2年内完成,部分技
术难度较大的工业科技项目和受气候环境条件限制的农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周期长达3—5年,
此种项目都分阶段性实施。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每年都进
行1—2次的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必要时调整项目的指标、
进度和补助经费,或中止撤销项目。
  1959年,市科委编制出《1960—1965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按照中央提出的
农、轻、重次序安排国民经济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以及哈尔滨深入广泛
开展以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为中心的技术革命与支援农业技术改造的要求,制订指导性
“二五”科技计划。
  1965年,市科委编制出《1966—1970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纲要》。按照中央提
出的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善的工业体系的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
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全国经济走在世界前列和“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
略方针,以及市委提出的建成工业城市和郊区新农村的要求,确定计划的指导思想和重点是:
突出发展为国防和新兴工业服务的科学技术,重点研究发展电子仪器仪表、机械、石油化工
等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农业科学技术。“三五”科技计划安排下达140项科研、新产
品、中间试验项目,科研补助费1017.08万元,其中省科委安排48项,补助费665.2万元。
安排下达的项目中,工业科技项目114项,补助费973.37万元;农业科技项目14项,补助费
31.45万元;其它科技项目12项,补助费12.26万元。安排下达的工业科技项目中,电子仪
器仪表科技项目47项,补助费235.9万元;机械冶金科技项目26项,补助费115.5万元;石
油化工科技项目23项,补助费589.77万元;轻工科技项目18项,补助费32.2万元。完成108
项,占项目总数的77.7%。其中工业科技项目84项,农业和其它科技项目24项。未完成停
止和撤销的科技项目32项,占项目总数的22.3%,其中工业科技项目30项,农业和其它科
技项目2项。
  1970年,市科技管理局编制出《1971—1975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纲要》。确定
计划的重点是:研究开发机械冶金、电子激光、仪器仪表、石油化工、轻工纺织、城建及农
业等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四五”科技计划安排190项科研、新产品、中间试验项目,
科研补助费833万元,其中省科委安排65项,补助费562.9万元。安排项目中,工业科技项
目99项,补助费578.7万元;电子激光项目21项,补助费142.5万元;城建科技项目11项,
补助费30.1万元;农业科技项目28项,补助费28.4万元;其它医疗卫生等科技项目31项,
补助费53.3万元。安排的工业科技项目中,石油化工与医药科技项目34项,补助费239.1
万元;机械冶金科技项目24项,补助费123.5万元;仪器仪表科技项目16项,补助费76.5
万元;轻工纺织科技项目25项,补助费139.6万元。完成160项,占项目总数的84.2%,其
中工业科技项目81项,电子激光科技项目19项,城建科技项目11项,农业科技项目23项,其
它科技项目26项。未完成停止和撤销的科技项目30项,占项目总数的15.8%,其中工业科
技项目18项,电子激光科技项目2项,农业科技项目5项,其它科技项目5项。
  “四五”计划期间,市科委根据市委提出的加快农业学大寨步伐建设大寨式郊区和市革
命委员会大力抓好农业科学实验的要求,于1974年编制出《1974—1978年哈尔滨市农业科学
技术发展计划》。
  1975年,市科委依据1976—1985年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指导思想、战略目
标与任务,编制出《1976—1980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纲要》。1978年,又根据中央
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修改了“五五”科技发展计划。确定以农业、
轻纺、电子激光等技术、产品开发为重点,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五五”科技计划下达214
项科研、新产品、中间试验项目,科研补助费6442.24万元,其中省科委安排81项,补助费
386.5万元。安排的项目中,工业科技项目85项,补助费300.85万元;农业科技项目69项,
补助费125.4万元;电子激光科技项目16项,补助费91.6万元;城建科技项目8项,补助费
56.5万元;医疗卫生科技项目20项,补助费32.39万元;其它科技项目16项,补助费35.5
万元。安排的工业科技项目中,轻工纺织科技项目42项,补助费198.3万元;机械冶金科技
项目14项,补助费45.3万元;石油化工与医药科技项目14项,补助费27.3万元;仪器仪表
科技项目15项,补助费29.95万元。完成175项,占项目总数的81.7%,其中工业科技项目
67项,电子激光科技项目14项,农业科技项目56项,城建科技项目8项,医疗卫生科技项目
16项,其它科技项目13项。未完成停止和撤销的科技项目39项,占项目总数的18.3%,其
中工业科技项目18项,电子激光科技项目1项,农业科技项目13项,医疗卫生科技项目4项,
其它科技项目3项。
  1981年,市科委制订出《1981—1985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纲要》。1983年进行
了修订。计划按照中央提出的“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
设”的战略方针,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重点是:把服务于经济建设放在首位,从资源优势、产
业优势、能源短缺、蔬菜副食品基地建设、城市建设需要、新兴工业开发等6个方面出发,
集中力量主攻轻纺、食品、能源、农业、新兴技术等对国民经济有影响的重大技术问题,推
广应用微型计算机、节能技术等一批量大面广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使科技进步因素在
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中达到30%以上。1984年市科委制订了《1984—1985年哈尔滨市微型计算
机开发应用规划》。
  “六五”科技计划安排下达483项科研、中间试验、新产品项目,科研补助费989.3万
元(包括73.54万元专项拨款),财政借款196万元,银行科技贷款670.4万元。其中省科
委安排66项,补助费371.3万元,国家科委安排2项,补助费45万元。安排的项目中,工业
科技项目193项,补助费468.69万元,银行科技贷款138.4万元,财政借款196万元;食品
科技项目39项,补助费79.84万元;农业科技项目87项,补助费104.6万元,银行科技贷款
32万元;新兴技术项目97项(微型计算机应用61项),补助费167.94万元,微型计算机银
行贷款500万元;医疗卫生科技项目43项,补助费32.89万元;城建科技项目24项,补助费
61.8万元。安排的工业科技项目中,轻工纺织科技项目88项,补助费202.1万元;机械冶金
科技项目39项,补助费127.2万元;石油化工与医药科技项目26项,补助费72.9万元;仪
器仪表科技项目40项,补助费66.49万元。完成397项,占项目总数的82.2.。其中工业科
技项目170项,食品科技项目32项,农业科技项目74项,新兴技术(电子计算机、激光、生
物工程、新型材料)项目68项,城建科技项目19项,医疗卫生科技项目34项。未完成停止和
撤销的科技项目86项,占项目总数的17.2%,其中工业科技项目23项,食品科技项目7项,
农业科技项目13项,新兴技术项目29项,城建科技项目5项,医疗卫生科技项目9项。
  至1985年末,20年内市科技计划共安排科学研究、新产品、中间试验项目和微机应用项
目1027项,投入科技经费4348.02万元。完成市科技计划项目840项,占项目总数的81.8%。
未完成停止和撤销的科技计划项目187项,占项目总数的18.2%,其具体原因是:承担项目
单位的机构或人员变动、研究力量不足、设备条件差、设计不合理、技术与工艺难关未突破。
  1985年,市科委在总结分析全市“六五”计划期间科技工作经验教训和科技发展现状的
基础上,制订了《哈尔滨市‘七五’(1986—1990年)科技发展计划》。计划要求,科技要
主动面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面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面向人民群众,面向世界新技术
革命挑战,坚持把科技体制改革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科技进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目标,动员和组织力量,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传统工艺、传统产品,对重
大的关键技术问题,集中力量,组织攻关,力争取得一批重大的科技成果;大力开发和推广
先进适用技术,武装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把科学研究同引进技术更有效地结合起来,加速
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有选择地开发新兴技术,有重点地发展新兴产业,发挥科技的先导作
用。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使人民得到实惠,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为全市在20世
纪后10年经济起飞,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到1990年,初步建立起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富有弹性的新型
科技体制,进一步提高全市科技开发能力和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科技进步成为全市经济增长
的主要因素,所占比重达到30%以上;使50%的骨干企业的技术情况,达到经济发达国家80
年代初普遍采用的先进技术水平,部分具有技术和资源优势的领域,接近当时世界先进水平。
计划确定科技攻关、星火计划、新兴技术开发、软科学研究等4个方面的机械、冶金、节能、
电子、化学、医药、建材、食品、种植业、养植业、饲料加工、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医疗
卫生、微电子及计算机、激光、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30个重点。
  1986年,市科委制订了“七五”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微机应用计划。1988年制订
了火炬计划等专项科技计划,这些计划均纳入全市“七五”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
  1989年,市科委制订了《1991—1995年哈尔滨市科技发展计划》。“八五”计划确定的
主要目标是:大力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科技成果应用达到70%,使科技进步
成为全市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益提高的主要因素,全市经济增长中科技进步的贡献份额达到
35%以上。加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加快工业企业的技术
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调整,重点行业中的骨干企业和部分重点中小
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重点产品达到国际80年代水平,新产品的产值率达到20%以上。加强
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业
先进技术覆盖率达到45%。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初步建成0.5平方公里左右集中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步形成具有地方特点的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生物工
程、高效节能与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群,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
全市科学技术综合实力显著提高,逐步形成适应全市经济发展需要多层次的开放型的研究与
开发体系的科技服务体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到31万人以上,科技三项费用超过财政总支
出1%,实施重点科技项目600项,经费总投入3亿元。
  计划确定重点任务是:工业科学技术,围绕机电冶金、医药、纺织、轻工、化工、食品、
建材行业,重点抓好200项重大新产品开发,组织实施重点工业科技攻关项目125项,科技成
果推广项目75项,微电子技术应用项目75项。农业科学技术,围绕粮菜种植业、牧渔养殖业、
乡镇企业,组织实施重点农业科技攻关项目50项,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5项。星火计划项目
125项。高新技术及其产业,重点发展机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高效节
能与新能源等5个技术产业,创办200个高新技术企业,使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跨入全国开
发区的先进行列。组织实现火炬计划项目100项,重点抓好20项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产值
利税超过25%的重点火炬计划项目。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25项,力求
在城市供水、供气、建筑施工、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等方面有较大提
高和发展。对科研机构实行优化分流重组,调整结构布局,增强科研与技术开发实验手段和
综合技术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科技队伍,优化知识、专业、年龄3个结
构。推进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至1990年,市科委安排下达“七五”科技计划项目724项,投入科技经费11757.3万元。
完成371项,占项目总数的51.2%。其中科技攻关计划安排315项,投入经费1663万元(科
技三项费用1081万元,银行科技贷款582万元),完成149项。星火计划安排215项,投入经
费5459.8万元(银行贷款3179万元,星火计划基金686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222.8万元,
其它资金372万元),完成154项。火炬计划安排22项,投入经费2371万元(银行贷款1055万
元,火炬计划基金2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911万元,其它贷款205万元)。进入哈尔滨高技
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达67家。微机应用计划安排下达105项,投入经费2263.5万元(银行贷
款1753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10.5万元),已完成78项。
  通过6个五年科技计划的实施,共完成1211个重点项目,并有60%以上的项目已投产和
应用于工业、农业、城市建设、医疗卫生、国防、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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