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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后,水产事业由渔业公司领导下的渔民联合会(简称渔民会)具体管理。渔民会下设三个分会,分别设在八里岗子(现杏山镇仁和村)、腰崴子(临江乡龙江村)、太平庄(现哈尔滨市道理区太平乡所在地)等地。渔民会负责划分江河网摊渔场,确定使用权;管理网具和船只;解决渔民纠纷,按网具收缴会费;发放渔民会员证等。1956年撤销渔业公司和渔民会,设县水产站,实行划分区域管理,由乡人民委员会领导。1974年设县水产公司,1979年成立县水产科,发展人工养渔事业,对沿江河进行-渔业检查,核定从事江河捕捞的人员、船只、网具、作业类型和作业区域,发放渔业证,限制违法捕捞和非法捕捞,打击不法渔民。明确规定网具的网眼不得小于2.5寸,每年6月5日至7月20日为禁捕期,保护自然水产资源。县水产科下设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工养鱼的技术推广、培训骨干、品种调剂等工作。
水产系统有职工84人,其中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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