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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县志》
 
 
第四篇 农业
 
 
第八章 林业
 
 
第三节 植树造林
 
   
    双城开垦后,居民在自家房前屋后栽植树木的逐年增多,进而陆续发展到在土地交界,荒格、坟地以至荒坡等地种树栽树。民国时期,县内开始出现小片人工林。民国19年(1930年)谷雨,县公署于县城北门外轻便铁路两侧,组织各机关、学校以及商,农、市民代表等进行义务植树,同时举行盛大的植树典礼,鼓励植树造林。伪满后期,县公署也曾强令学生、民众植树,因有抵触情绪,抱着应付态度,植树质量粗糙,故成活率很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组织广大群众,开展大规模的植树造林运动。1951年县林业科下设造林站,各区政府配备1名林业助理员。贯彻执行"谁造谁有,伙造伙有,个人在房前屋后植树归个人所有"的造林政策。采取公家出土地、苗木,群众出劳力造林、管护,成林后按公2群3分成的办法,推动了植树造林。1955年完成造林面积达到22420亩。
    1956年全县实现农业高级合作化,县成立林业工作总站,各区设立林业工作站,各乡配备1名林业干部。按照《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有关植树造林的要求,加强了植树造林工作。同时举办植树造林技术培训班,培养技术骨干,提高林业生产水平,推动群众性植树造林运动普遍地开展起来。当年植树造林8i00亩。1957年上升到10935亩。兰棱区广益村,五家区解放村,单城区政丰村成为全县植树造林的先进典型。
    1958年秋,试行土地"三三制",即1/3种庄稼,1/3休耕,1/3植树造林。县长蒋怀秋率领部分县直机关干部,在幸福公社的庆宁、永庆、安西、庆丰等大队进行造林试点,仅7天时间造林万亩。继之,全县植树造林出现高潮,一个季度完成造林28400亩。然而,农业县份用耕地造林并不适宜,翌年春绝大部分造林地块又继续耕种庄稼。
    1959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大规模造林的指示精神和《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关于"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只要是可能的,都要有计划地种起树来"的要求指引下,全县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以至自然屯,普遍调整、取直和扩展了村屯之间的乡路,村屯内的街道,以及村屯四周的围壕,相继栽植了笔直,成行、成方的街道风景树、护路林和村屯绿化林。
    1965年低洼地区的生产队,利用洼草甸子、荒泥滩、边角荒地、壕沟边、水坑周围栽植柳条。至1970年全县共营造薪炭林35027亩。朝阳公社胜乡大队营造薪炭林635亩,占其造林面积的59%。
    1970年贯彻黑龙江省《关于掀起全民性的造林绿化运动,实现三年绿化"四旁",五年绿化全省的决定》,县革命委员会在周家公社召开林业工作会议,提出一、二年内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要达到"屯穿裙子、路镶边、家家户户绿化院、机关单位穿衬衫"的要求。当年春季完成绿化植树47000亩,涌现出许多一年巨变的先进社队。太平公社(1978年划归哈尔滨市)7天时间,全公社53个自然屯,每屯周围栽植10行绿化林;公社境内5条总长75华里的公路两侧,各栽5行护路林,3公里江堤的堤坡和堤顶栽上了护堤林,所有的水库、水坑周围,废土坑,各家各户房前屋后都栽上了绿化树。计350余万株。成为黑龙江省和松花江地区的造林先进典型。
    1971年全县开始规划设计农田防炉林。当年秋在幸福公社试点,推行主带横对季节主风,东南、西北走向、斜切耕地,林带打破社队界限的规划,并营造农田防护林2467亩。1972年双城县被列为黑龙江省西部农田防护林的组成县份(21个市县之一),又推行以大队为单位,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自由型规划,林带顺垄走向,以公社为单位的田、路、林、渠综合治理的规划,林带随路、渠走向,小网格规划,网格面积为375亩。1972年至1977年全县共营造农田防护林68138亩。1978年本县农田防护林正式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成为绿化万里长城的组成部分。县绿化委员会吸收历次规划的优点,确定双城县农田防护林为稀疏式结构,自由型走向,主、副林带间距500米,构成375亩一个网眼。主带宽10米,栽植乔木5行、灌木2行(两边各1行),行距1.5米,株距2米。副带宽7米,栽植乔木3行,灌木2行,行、株距与主带同。全县设计林带总长为8059公里,林带总面积为100743亩。全县农田防护林统一规划决定后,层层落实到地块,造林进度加快,逐渐形成体系。1983年来,全县农田防护林保存面积58615亩,占设计总任务的58.4%。青岭、希勤、双城镇、联兴、幸福、团结、水泉、同心等乡(镇)的农田防护林已初具规模,构成了网、带、片结合,林成网,田成方,形成了防护体系。青岭乡自从1975年开始营造农田防护林,1981年全乡实现农田林网化;农田防护林保存面积5144亩,林带总长407.3公里,构成266个网格,保护全乡10万多亩农田免遭风害。该乡早在1975年以前,每年都有2万亩左右耕地遭受程度不同的风害,春天一刮大风,严重地块垄沟刮平,地扳刮硬,粪肥刮跑,种子刮净,一到秋季,庄稼倒伏,籽粒满地。1981年以后,春风到来时只听树响,不见粪土飞扬。全乡有人工林保存面积10988亩,户均有林2.8亩,人均有树122棵。成为全县抓林促农,林茂粮丰的先进典型。
    1980年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营造薪炭林工作的通知》,放宽林业政策,将荒地、荒滩、荒沟、荒坡、荒山和瘠薄地,划分给社员植造薪炭林。全县共划出薪炭林地174490亩,为_84%的农户解决了营造薪炭林的土地。当年全县共营造薪炭林13750亩。金城公社行动快,落得实,一年完成5000亩。1985年末,全县有新炭林116557亩。先期栽植的薪炭林早已开始轮伐,供生产生活之用。烧柴紧缺现象有所缓和。
    1980年推行林业生产责任制,把生产成果与承包者利益直接联系起来,使育苗、造林,抚育、管护几道工序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了育苗、造林质量,提高了林木成活率、保存率和生长率,林业生产走上了健康发展之路。1983年到1985年,3年累计造林面积240891亩,保存面积207166亩,保存面积占造林面积的86%。
    1985年全县乡办林场有4处,村办林场140处,苗圃369处,年育苗面积2万亩,年生产苗木8000万株,基本满足了全县植树造林对苗木的需要。全县有2个乡,37个村植树造林成果显著。其中林种比较全面,各种林发展比较平衡的五家镇双井村,造林1218亩,其中绿化林344亩,用材林325亩,农田防炉林349亩,薪炭林140亩,经济林60亩(果树40亩、笤条20亩)。平均每户有林3.9亩,每人有树125株。成为全县农林并举,互相促进的先进典型。
    在植树造林过程中,林业站总结出杨树"三步登天"造林法。即:当年育苗采萌条,2年定株留大苗,3年苗出圃,留苗成林。1985年林业总站推广30烷醇浸条、浸根新技术,全县造林用30烷醇浸条面积为42500亩,浸根面积为9520亩,提高了成活率。大城县历年植树造林统计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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