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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十九年(1814年),设双城堡委协领衙门,为双城设治之始。
咸丰元年(1851年),裁协领,改设副都统衔总管,设总管署。
光绪八年(1882年),裁总管,复设协领。同年设双城厅,置理事抚民通判,兼辖拉林,旗、民分治。此时期,仍属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建吉林行省由巡抚衙门直辖。翌年增设滨江道,属滨江道。
宣统元年(1909年),升厅为府,翌年滨江道改西北路道,双城属西北路道。
民国2年(1918年),改为县。翌年6月,西北路道改为滨江道,辖县仍旧。民国17年(1923年)废道,由省直辖,为一等县。
民国21年(1932年)1月31日,日本侵略军占领双城县,成立了伪双城县公署。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10月,划归伪滨江省管辖。
1945年11月27日,双城县民主政府成立,隶松江省哈南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1954年8月1日,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县人民委员会由省直辖。
1958年8月16日,黑龙江省设置松花江专区。专署驻哈尔滨市。双城县归松花江专员公署直辖。1959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管辖。1965年8月,又重属松花江地区行署管辖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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