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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路运输
东清铁路南支线通车之前,双城县一年四季长短途运输主要靠木制大车,马爬犁和木船等粗笨工具进行陆运和水运。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铁路通车后,火车代替了部分车马等粗笨运输工具。双城境内客运、货运主要由五家、兰棱、双城堡3个车站承办。安西、西家两个车站只办客运,不办货运。民国2年(1913年),货运量58005吨。客运量由55960人次增至85244人次。
伪满时期,随着日伪经济统治的加剧和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客货运输立刻转入战备物资运输。伪满康德10年(1943年)货车每天20多对次,全部军用。客车仅剩1对次,双城堡车站日客运量下降到200余人次。
解放后的1946年4月,双城堡以南铁路拆除,火车停运。双城堡以北至哈尔滨仍继续通车,但主要运送军用物资,支援解放战争。1948年至1949年,双城堡铁路南部单线修复,1952年复线修复,客、货运输开始好转。客运日达500余人次,货运日达百吨左右。
1952年,铁路完成哈长线双轨铺设工程。车次增加,客流量、货运量增大,铁路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对推动双城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红卫兵"群起乘车串联,铁路运输受到冲击,直至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铁路运输逐渐恢复正常。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铁路运输事业较前又有了新的发展。1985年南行、北行车次增加到38对次。其中:客车增加到18对次,货车增加到20对次。客运:1978年764004人次。1985年增加为1314395人次,货运1987年223886吨,1985年增加为299611吨。
二、轻便铁路运输
双城轻便铁路是单线行驶,客车每列4节,4匹马牵引。货车每列4节,12匹马牵引。双城县轻便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客车8辆,每辆定员28人,有货车25辆,每辆载重8吨。客运收入:民国11年(1922年)5536515元(哈大洋);民国18年(1929年)增加到28982332元,提高5.2倍。货运收入:民国11年8646203元,民国18年增加到37414570元,提高4.3倍。全年总盈利:民国11年26901 8元,民国18年增加到28144009元。提高104倍。双城县轻便铁路历年营业收入分类表(附表)、双城县轻便铁路历年收支盈利比较表(附表)
三、陆路运输
清代,旱路运输皆在江河封冻之后,由大商贾、大粮户组成30~50辆,甚至百余辆的大车队,南去宽城子(长春)、盛京(沈阳),北去老号(哈尔滨),肇东、肇源、肇州、卜奎(齐齐哈尔),东去五常。当时输出主要是粮谷、油酒等土特产品,输入主要是布疋、绸缎、食盐、木材、杂货。一次行程往返需要60余天。
民国14年(1925年)11月,双城县商民赵偃候开办吉成汽车行,购入美制"福尔特"牌小汽车5台,"马克斯约罗"汽车1台,这是双城汽车运输之始:
民国16年(1927年)至民国19年(1930年),先后有"许氏"、"德隆"、"久连"、"庆远"、"双兴久"、"途达"、"振兴"、"寿范"、"云记"、"裕昌"、"大通"等13家长途汽车行相继开业。全县共有汽车30余辆,承担了全县客货运输,交通较为方便。
伪满初期,"汽车行"纷纷倒闭。伪满康德元年(1933年),双城城内私人汽车仅剩6台。伪满康德4年(1937年)成立"双城交通组合",私人汽车行被取而代之,嗣后汽车增至18台。
康德5年(1938年)私人车户朱宝善第一个将木制大车改为胶轮车。
同年,轻便铁路被拆除,城内客、货运输主要由胶轮车,四轮马车、双胶轮斗车及小脚子车承担。伪满末期,双城县有四轮马车200台,胶斗车60台,小脚子车20台,其它车辆百余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私营运输业有了很大发展。1955年全县私营车户增至188户,拥有汽车6台,马车123台,手推车140台,1956年对私营运输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将原有私营车户组成公私合营和5个运输合作社,3个运输合作组,承担全县长,短途运输任务。
1958年"大跃进"时,不顾工业、农业和其他一切事业的客观发展规律,工商企业货运强调大上,运输部门的运力受到冲击,运力显得格外不足,迫使国营工商企业以及机关单位,开始购置汽车自备运力,全县汽车显著增加。1978年城内汽车发展到363台,马车、手推车逐渐减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双城县建委成立公共汽车公司,购买大客车6台,负责城内短途客运,补充了镇内接站车之不足。
1984年,城内出现个体汽车户,参加联运的个体汽车达18台,还有未参加联运的个体三轮机动车64台。
1985年,全县运输部门拥有汽车93台。各机关企事业拥有汽车1225台,计1318台。其中货车741台,大客车65台,小客车141台,油罐车8台,消防车3台,救护车4台,其它汽车356台。另外尚有各种型号摩托车375台,全县客货运输基本上使用汽车。
客运量:1949年3万人次,1985年增加到136万人次,提高45倍。1985年度,通往哈市的大小客车达21班次,每天5时30分至13时40分,约30分钟左右发一次车。通往五常、阿城及县内各乡镇的客车往返达52班次,每天各乡均有2~3班次车。
货运量:1949年101000吨,1964年增加到212000吨,提高2.1倍。1965年以后,由于各企事业自备运力,运输部门的货运量相对下降,到1985年降为25000吨。1949-1985年双城县机关、企事业汽车拥有量统计表(附表)、1949—1985年双城县机关、企事业汽车拥有量统计表(附表)
水运:境内老者网渡口,供沿江一带来往行人或货物托运,年往返5次,每次约40天左右。航期自农历4月下旬开航至11月上旬停运,运量无考。大同元年(1932)2月9日,伪满政府国务院令:满洲全境之陆运、水陆及附属机关统由满铁经营。当时松花江水运改由啥尔滨站辖,路经双城境内的报马川、南涝州、三家窝堡船站,再经扶余、达吉林。客船每周往返1次,货船每半月往返1次,承担客货运输,运量无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松花江水上运输由省航运局经营,从哈尔滨开往肇东、北涝洲的客轮,途经县境之南涝洲,每天往返1次,从哈尔滨开往肇源二站客轮,途经县境永胜,新开口、三家子船站,两天往返一次。
1962年,县内开始自备水上货运工具。双城县水产养殖场经营"双城鱼场一号",载重量200吨,60马力。航运上至肇源二站,下至哈尔滨、通河等地,往返运输建筑材料等。
1973年6月县交通科经黑龙江省水产船舶修造厂设计制造的铁壳汽船1艘,命名"双运一号"。长22米零5公分,宽4米26公分,240马力,载重量800吨,造价132000元。1975年5月转由水利科经营,改名"双防二号"。1974年8月,县水利科又由抚远购置铁壳汽船1艘,命名"双防一号",船长20米,宽3米,180马力,载重量600吨,进价60000元。双防一号、双防二号通往哈尔滨、巴彦、通河、依兰等地,主要运输建筑材料及防讯器材,运量无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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